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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吗(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吗)

发布时间:2022-06-29 17:13:24   作者:依稀久忆   来源:网友上传   我要投稿

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吗(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吗)

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吗:

不能直接走,这涉及到你的工资和公司的损失问题。

此时,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直接离开工作岗位的,在司法实践中,将被视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企业不能在短期内补充人员,或者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无法完成,造成外部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外,只有当员工给公司带来损失时,公司才能扣除,扣除的数量也有限制。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自身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支付。

离职和辞职的待遇区别:

辞职: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其实这个提问就已经反映了公司的违规点了。离职手续是怎样的,大部分员工也都知道: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转正后提前30天通知公司。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公司都要求离职必须经过公司批准才算有效,实际上公司的这个要求是无效的。因为员工只要按照规定天数提前告知了公司,到期员工就可以直接走,并不需要公司批准。

公司在离职流程上有什么其他的批准权限?

一、如果员工需要提前走,那需要公司批准才行。比如员工等不到30天,需要提前就走,这个只有经过公司同意才行。因为这个30天是为了给予公司招聘新人以及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

二、离职交接过程的一些手续。比如交换公司的物品、工作交接情况,但这些都不会影响30天的期限。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处理完,公司有没有签字,到30天员工一样可以走人。

如果公司没有批准,员工直接走算违法吗?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了公司,那么到了30天,不管公司有没有批准,员工都可以走人,不算违法。

有没有什么后果?重要的是归还公司的物品、将手头的工作交接给公司(若没有人接手,可以用文档的方式详细写清楚发给公司。),若这些有什么差错,可能会被公司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但公司必须通过法律途径。

二、等不到30天就要走,但公司没批准就直接走了,这种算违反劳动合同法。

这种情况,公司也不能直接扣你的离职公司。如果公司认定员工因此对公司造成什么损失,那么公司应当提供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而不能直接扣工资。

三、不管员工走人是否违法,哪怕旷工,已经付出劳动的工作时间,公司必须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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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合同期提前一个月,批不批都可以走人,不必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但受过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签的有服务期限的,需赔偿用人单位培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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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管什么情况,离职还是应该按照正常离职流程,对公司、对个人都好。正式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公司同意立马走人,公司不同意就按照试用3天、正式30天的时间完成离职的相关手续。如果公司执意为难员工的话,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是身边辣些事,一名职场新人,希望能和大家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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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根据你的提问,好像不太像是因为公司侵犯了你的权益,从而导致你离职的。这个暂且不论。现在我假设你是因为个人原因而提出离职的。

如果你是以提前30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公司批准且不违法更没有其他任何后果。如果不是提前30天书面提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因为你没有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可能要赔偿因为你离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注意我这里说的只是可能。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是因为你的离职而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反之如果公司不能举证(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难以举证),你直接走人虽然违违法,但也不是不可以。

具体怎么选择,你视情况而定。我个人建议: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就等30天,最为保险。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直接走人,单位举证也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还要由仲裁委员会来决定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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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不要这么做,级别越高的岗位越不要这么做,除非你没有接触过任何公司的机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财务数据,客户数据,公司账号等等。实际上,大多数岗位都会接触一个或者更多。

为什么要讲上面,生活的实际并非文字描述与想象那么理所当然。而且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品牌性公司与工厂是不一样的,也就是在办公室的岗位与传统工厂的流水线工人存在很大的不同。

传统工厂里,很多流水线工人,那天不想上班了,只需要跟线长、主管、经理说下就可以,当然前提是你不再索要相关的工资,如果想要,还是需要根据公司或者工厂离职的手续办完。

公司或者工厂,都有对应的岗位编织。任何公司或者公司都不可以能随意让各个部门或者生产线随意找人,都是根据总的规划进行合理的减或增。如果,没有离职手续这些文件,那么主管部门想要增加因为离职或者其他原因减少的人员,就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尤其是在规模较大的公司或者工厂。

而在办公室的公司岗位,离职的时候最好能够办完所有手续,一般公司除非特定的关键岗位才会设置门槛,其他一般性岗位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时候都会同意。如果没走完手续,对于公司来说,会存在什么风险呢?

1、关键资料可能存在断档;

2、公司事务的连续性会存在断档;

3、岗位所需要完成的工作存在断档的可能,毕竟不是所有公司都有实力做到一岗双配;

4、如果没有信息的通畅,对于公司来说,也会存在对人员安全性的顾虑。比如:你不辞而别,而公司不知道,那么公司也会存在担心:1)你是否遇到什么事情,如果是在上班路上遇到问题,公司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2)即便你是非工作时间出现失联等问题,公司或多或少存在责任,或是道德,或是法律。

……

对于个人来说,也会存在某些风险:

1、职场上,我们强调好聚好散,和前东家保持友好的关系,对自己没有任何坏处。越是岗位越高的人越存在这个问题。一般到了管理岗位,你的新东家一般都会做背景调查,会和你的前东家联系询问你的工作情况,部分公司对一般性岗位也会做回访,你前东家的回答对你有很大的影响;

2、一般你即便要入职新公司,也需要离职证明等证件;

3、不辞而别的人,职场上都会被定义为不负责任的标签,对你没有任何坏处;

4、如果你的岗位牵涉很多利益,你在离职时没有拿到文件,将来发生什么问题,很容易会牵连到你。

……

所以,按照手续离职对公司对你自己都是有益的。

大家如果认真看过离职证明上的内容,就应该知道离职证明不仅仅是证明你已经从这个公司离职那么简单,还有责任的界定等内容。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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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试用期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办理离职。这个提前通知是不需要取得公司同意的,只要证明提前了这些时间通知,到期后默认公司同意离职的。

所以需要咱们保留好通知公司的证据,有内部邮箱的可以以邮件的形式,或者以纸质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公司。到期后就可以离职。这个不涉及违法赔偿。

但是有种情况会涉及到赔偿,如在职期间参加了公司提供的外部培训等,并签订了服务协议及违约条款,未到服务年限离职的,需要根据协议赔偿公司花费的培训费用。其他情况一般不涉及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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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发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要不声不响就离开,那样对你非常不利。

你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无论用人单位批不批准,你都可以不来上班,不会影响你的工资及其它。

注意,一定要按劳动合同法走流程,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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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在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对应岗位职责,还有就是公司的性质!工作有人替代,没有难度则随时可以走的,只要领导批准还有工作交接完!如果领导岗位和工作机密信息你都掌握了,则必须和公司提前联系,做离职保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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