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今天看到摇一摇的功能很简单,我们要做也很容易,可问题就在这里:如果面对一个功能,我们能做到他人还没有这样做过的东西,这是很是难的。这里是有一些体例可以遵循的,也就是简单是美的体例。我们看一下里面体现出来什么样简单的特点。
摇一摇界面里没有任何按钮和菜单,也没有任何其它入口。现在下面有一个菜单可以拉出来,显示上一次摇到的人,这是我们的一个败笔,正准备把它给取消失落。也就是这个界面没有任何东西,只有一个图案,就像是 iPhone 或马桶只有一个按钮。它只有一张图片,这张图片只需要用户做一个动作,就是“摇一摇”。这个动作很是简单,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启发性的一个动作。我因此研究过人类的起源,人类为什么会直立行走?因为人类要用手来抓石头狩猎,最后脚就用来做别的事了,最后就直立行走了。
我们内部开辟这个功能时把它叫做“(录一录)”(编者注:音译,思疑应为“撸一撸”),办事器上开辟的代码叫“Lusefor”。(编者注:也是音译,思疑应为出错天使路西法Lucifer)这是人类最原始的东西,最原始的东西往往就是体验最好的。
前不久我在微博上写过一句话,我们怎样体现出最原始的东西就是体验最好的。我们回想一下在 Windows 时代,多任务是怎么体现出来的?我们要摁 “ALT+Tab”键。在 iPhone 里我们只要摁两次底下这个按钮便可以了,这个简单很多。在 iPad 里,4个指头把它撸上去便可以了,它便可以把多任务给切换过来。这是一个从复杂到简单的演化过程。实际上 ALT+Tab 很是复杂,很不人性化,所以我们说 Windows 体验欠好,MacOS 体验好,判断依据是哪个更人性化或更简单,或更原始,它就是好的。我们买一个 iPhone 或 iPad 给一个 4 岁小孩城市用,这体现的是它的原始或简单。
同样的,我们来看“摇一摇”,它很是简单,不消做任何学习。我们避免在界面里呈现任何的文字诠释,一旦一个功能需要文字诠释,这个功能的设计已经失败了。
很多产品人喜欢在法度里加一些 Tips,感觉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育手段,可如果你需要有 Tips 去教育用户,证明也很失败,你没有体例通过功能自己让 用户一看就知道。用户看了图片,他会下意识地摇一下,这时候要给他一些刺激回馈出来,所以他会听到一个来福枪的声音——我们用心找了来福枪的声音,这个声 音很刺激,原来以为只有男生喜欢,后来发现女生也很喜欢,因为它代表了雄性。原本我们给女生设计的是一个“叮叮铛铛”的声音,后来把它取消了,都做成这个 声音了。
最初的摇一摇,摇开后的布景是一个赤身女人的上半身,那是维纳斯,是艺术。可是我们的很多用户,包含公司内部的同事甚至带领说这个影响会不太好吧?我们就把它改成了一朵小花。所以到我们要抛却艺术去追求一种年夜众喜好的时候,其实损失就更多了。
你会看到这个过程很有意思:(摇了以后)先有一个声音,然后有一扇门打开,再合上。甚至在打开的时候,如果你想换一张图片,你可以把手指伸到缝里面去点一下,点一下可以换一个布景图——没有发现吧?
上一次 Pony(编者注:腾讯 CEO 马化腾)很认真地给我发了一封邮件,说摇一摇的功能真的很好,可是我们要避免竞争敌手剽窃模仿我们的功能。之前 我们做了一个查看四周的人,然后竞争敌手也做了,并且加了一个小创新在里面,叫做剖明功能,这样跟我们就不一样了。Pony 说为什么我们没有预先把这些该想到的都想进去,让他人想模仿的时候都没有体例再来做一个微创新?我说微创新是永无止境的,他人总可以加一点东西来跟你不太一样。我们这个功能已经做到最简化了,他人没法超出——我们那时是有这种自信的。自信一方面是说我们已经最简化——因为就像 iPhone 只有一个按钮,除非你做一个没有按钮的手机—— 这里只有一个动作,甚至连按钮都没有;别的一个原因,我说这个别验的整个过程是很是严实的,它是一种人类的性驱动力在完成整个过程,没有什么吸引你的驱动力比性的驱动力会更原始——这是佛洛依德说的,不是我说的,所以这也是科学,不是一个道德低下的问题。
从这两个角度,一方面是它确实做得很简单,别的一方面它让你很爽,这个爽是来自很深条理的原因,所以我们说竞争敌手无法超出。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赞 同或理解这一点。看起来很简单的东西,可是它要有一些体例或思考去达成这种简单。手机里可以体现出这种东西,因为手机可以认为是手指的衍生,是你的第六根指头。所以在手机底下,体验的突破空间很是有潜力,这跟你在电脑上通过鼠标和键盘来交互是不一样的。手机跟身体连在一起,很直接。为什么很多人喜欢汽车,对汽车那么追求?汽车是你双腿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