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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9个县区驻省机构 都暂时未接到正式撤销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09:42:15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整理   我要投稿

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并对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进行精简整合。华商报记者昨日了解,除榆林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之外的9个机构,并未接到撤销的正式通知。

驻省机构:接到通知会按要求清理规范

“我们也是从网上看到的国办文件,等正式文件一到,就会按照要求进行清理规范。”昨日,榆林市某县驻西安办事处负责人说,撤离并非难事,办公室是租赁的,工作人员也不多,也没什么固定资产,打个包就能走人。但问题的关键是,驻西办撤了以后,县政府在西安的很多工作由谁来做,譬如招商引资、县领导的接待、疏导上访人员等。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国办下发的清理规范意见中,确实需要保留的市级驻省办事处仍有这一功能: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榆阳区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郭建强说,该办目前在有5名工作人员,工作中大部分时间是为来西安的榆阳区副县级领导服务,偶尔也会对来西安的区上各局机关人员办事提供便利。此外,招商引资跑项目也是工作重点,还有一个职责就是劝返信访人员。清涧县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的拓主任向华商报记者透露,该办从上世纪90年代成立,承接着接待县领导、招商引资、接待上访人员的职责,现在有4名工作人员,办公区域也是租住,每年各项开支费用约二三十万元。

对于这些机构何时启动撤并工作,受访的榆林市各县区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相关人士回应,尚未收到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具体工作指导意见,相关配合工作仍未开展。

专家:保留的机构应规范其职能

榆林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张军昨日介绍说,榆林目前除了佳县、吴堡、绥德在西安没有设立办事处外,其余的县区都有设立,而县区的办事处主任一般为正科级。

据介绍,各地在京城、省城设立的办事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便于加强联系。而通过设立办事处可以跟上级部门维持长期关系,争取更多的资源和优惠政策,时间长了容易多多少少产生了权钱交易、走关系等问题。有专家指出,在实践中,不少驻京办、驻省会办,成为地方领导到北京、到省会办事的“行宫”,不管公事还是私事,都让驻京办、驻省会办来负责,也助长了拉关系、走后门的歪风邪气,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前国家已经清理过一次各地驻北京的办事处。

早在去年4月底,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就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情况调查的通知》,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据悉,陕西省在摸底中要求严格核定驻省会办事机构的人员编制,严禁违规用人,加强资金审计;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年终把驻省会办事机构管理和经费支出情况对外公开。

专家表示,经过清理规范后,仍保留的驻省办应规范其职能,加强监督,包括公开其“三公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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