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评论|加入收藏|保存到桌面|反馈报错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电视台 > 四川电视台 > 雅安雨城电视台在线直播

《雅安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将于近期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5-01-02 23:15:37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整理   我要投稿

2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雅安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近期正式施行。以此为标志,我市落实国家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迈出重要一步。

2015年底前

设市城市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设市城市原则上2015年底前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县城城区以及其它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原则上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这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时间表”。

据了解,早在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时间表”。今年8月15日,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明确提出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时间表”。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及有关方面,就我市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价格制度,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和分析。市发改委于今年8月按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了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并经价格审议委员会审议,形成了《方案》,并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意见建议。

引导节约用水

促进持续利用

“方案水价调整的对象为雅安市供排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各类用水户。”记者在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该《方案》中看到,城镇居民用水由原来的同一水价,调整完善为三级阶梯水价:第一阶梯1.50元/吨,15吨/户·月及以下;第二阶梯2.25元/吨,15吨以上至25(含)吨/户·月;第三阶梯4.50元/吨,25吨/户·月以上。

据了解,《方案》明确的三级阶梯水价,符合国家和省“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原则上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的原则要求。

对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无法抄表到户的用户,其水价标准按与第一阶梯1:1.1的价格水平执行,即 “合表用户”水价1.65元/吨。

市发改委价格科有关工作人员坦言,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力度,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坏补偿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我市出台实行的《方案》,充分体现和符合我市水资源状况,对于提高用水效率、增强节水意识、促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引导节约用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方案》简化了水价的分类。原来的水价分类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公益用水共4类。调整后的水价分类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特种用水,共3类。

保障基本需求

促进公平负担

我市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中,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低保人员的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按1.30元/吨收取,不执行阶梯水价。

《方案》明确,“三无”低保人员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低保人员。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参加听证的各界人士代表普遍认为,作为我市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市在加快建立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中,凸显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的亮点,而对水价分类进行简化,则有助于理顺水价结构,促进节约用水和公平负担。

《方案》明确,“非居民生活用水”为:除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其它用水,包括原工业、经营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等,价格为2.10元/吨;“特种用水”含桑拿、洗浴、浴足、洗车、茶楼、娱乐场所、健身场所、休闲、美容、美发、酿酒、饮料业、饮用水制造(含纯净水)等,价格为4.06元/吨。

据了解,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学校教学、学生生活用水,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养老机构用水等,《方案》明确按合表用户价格执行。

链接:

2018年底前全市实施用水、用气、用电阶梯价格制度。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制度,在此基础上将加快改革工作步伐,按照雅安市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工作安排,雨城区在2015年底前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2016年底前实施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其它县(区)将在2015年底前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2018年底前实施居民用水、用电阶梯价格制度。

提示:本文所有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个人爱好分析,不作为任何投资依据,不承担法律责任。本站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标签: 价格   正式   施行   方案   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