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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欠款立案通知是真的吗(消费金融欠款立案通知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22-06-14 11:37:17   作者:痴人痴梦   来源:网友上传   我要投稿

消费金融欠款立案通知是真的吗(消费金融欠款立案通知是真的吗)

阿斯利康新冠疫苗是什么类型,主打产品是灭活吗?

目前很多国家都已经上市了新冠疫苗,并且已经进行接种,其中英国有一款阿斯利康疫苗知名度还是比较高的,那么阿斯利康新冠疫苗是什么类型,其主打产品

消费金融上征信

根据了解得知,消费金融欠款被立案通知,或许是真的,因为部分消费金融机构对于恶意逾期不还的用户,是会进行起诉的。因此在你达到规定时间之内还没有还款,后果的确是比较严重的。

不过若是收到了法院传票之类的,就需要引起重视了。当然无论是否会被立案通知,都要准时还款,否则会被上报征信,而且会被平台及第三方催收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的,后果很严重。

暴力催收 毁人声誉怎么只字不提 。没有人原意当老赖。。别动不动就把老赖的帽子扣到借款人身上。看看你们平台发的那些的短信。看看你们骚扰通讯录里的朋友和家人。把借款人仅存的一丝希望都破灭了。借款时把通讯录授权給你们。就相当我们的抵押物。你们现在把抵押物单方面毁了。两清了。现在不但不需要还钱。相反。放贷平台应该赔偿我们的名誉损失费。不用跟他们协商 你越怕。他们就越得寸进尺。摸清了你的弱点。从现在起。拒绝和他们协商。让他们走法律程序。他们怕的就是这点。既然通讯录已暴。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从现在起。电话不接。短信不回。APP卸载。保留好暴力催收的证据。该着急的是他们了。你又没有杀人放火。不过就欠了几个钱。全国和你一样情况的人多了去了。欠几百万上千万的都没事。你怕什么。不要自己吓自己。

马上消费逾期了说是已经起诉,是真的吗?

这条短信是催收吓唬你的。

这条短信的漏洞太多了,催收什么也不懂,为了吓唬人明显用力过猛了:

借款是民事行为,即使对方真的起诉,也是债务纠纷,不涉及犯罪,什么“贷款罪”完全是无稽之谈。

因为是民事纠纷,即使起诉也是法院发传票,公安不会抓人或者传唤。

“公安部通缉令”中都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而且通缉令是要有5万以上的悬赏的,你想想你能从马上借出5万来吗?

所有基于犯罪的通缉、扭送、包庇都是不顾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瞎说。

马上消费金融本身放款金额较小,大多数的客户借的可能只是几千到上万的金额。以这个金额来说,基本上不会采用起诉的方式,因为起诉的成本太高了,耗时又长。

另外,还有一个点,因为期限短,金额小,所以各种成本占放款金额的比例较高,马上消费金融的很多产品实际利率都是超过年化36%,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更不可能起诉了。

所以,对于马上来说,几乎只有暴力催收一种方法来回款了。所以网上对于他们暴力催收的投诉非常多,各种手段也都比较激烈。

不过,如果有能力,还是建议主动和马上协商还款,可以主张只按年化24%的费率偿还本息。

毕竟金额也不大,逾期还会在征信上留下不好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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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债务相关的技巧、知识、逻辑,以及态度。

大家好,我是郑州信贷专员,多年从事银行贷款领域工作,曾经在个贷部工作过,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如果你有逾期,建议你抓紧时间还上,逾期不仅会影响你的征信,影响你今后的信用,一旦征信出现“连三累六”两年内就别想贷款,如果征信出现“代偿”等五级分类不正常的话,那么你这辈子就别想贷款了。

说到“马上消费金融”它属于小贷,而且有资质,如果逾期会立马上征信的,而且还有滞纳金

而说到起诉,不管是银行还是网贷机构,一般都不会起诉,开始会以电催或上门为主,很多都是吓你的。但不排除真的不还,会走司法程序的

所以网贷一定要慎用,更要按时还款。我是郑州信贷专员,解读最新的金融产品政策,资深银行房抵专员,欢迎关注、点赞、评论

你好好看看那个案件编号是不是你的身份证号码?哪有案件号和身份证一样的,明显的敲簸箕吓唬雀的做法,再有你和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的借贷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公安局不管这个事情,只有马上消费金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立案,别一收到信息看见公安局和法院字眼就乱了方寸,你也是,借人家钱就该按时还,有点诚信,人家开门做生意的,图的是利润,人家也没有必要置你于死地,你自己主动和客服人员联系,有钱的话和客服协商怎么还,还多少,何时还,没钱的话一样和客服沟通,阐明自己的处境、遇到的困难,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还款,能还多少钱,或者每个月能还多少,需要几个月还完等等……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接下来怎么做看你了!

马上消费逾期了说是已经起诉,是真的吗?

其实如果是真的起诉,原告方没有必要告诉被告方,这就好比两国交战,其中一国对另一国说,我们的导弹已经瞄准你们了!除了有利于对方做好准备,实际上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

因此,如果贷款公司打电话或发短信告诉借款人,他们已经起诉,多数是虚张声势。如果真的起诉了,法院会通知被告及时应诉,这是法院的法定义务。

另外,无论对方起诉是不是真的,借了钱要还天经地义,逾期不还,除了增加违约金、利息,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如果对方是有金融牌照的公司,他们还有权利将逾期人计入不良征信,将来 再到银行贷款买车购房,会增加很多麻烦。

所以,闭着的看法是:第一、对方起诉多数是虚张声势;第二、自己借钱要按期归还,否则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第一个原因是,风险挺大,本身你都逾期了,已经催收了几次,觉得你真的还不了,只能通过催收各种手段,逼迫,恐吓,各种套路催收,都用了,今天什么律师信,明天家访,后天准备起诉你,用这样的手段,从你手里压榨多少就多少,费用最低,成本最小,也是最划算的;

第二个原因是,一旦起诉,就会要划费用,如果前面的钱,没有要回来,后面的钱有可能白搭,损失更大,得不偿失,如果了解你名下有财产或者银行有存款,他们诉前保全,还有点希望,一般都采取不起诉对待;

第三个原因,所有借款人都知道,你借款的利息,各种手续费,还有滞纳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已经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除非,马上金融放弃利息和滞纳金,只要本金的起诉,那还可以,但是马上金融那个经理也不会同意的,所以还是起诉不成;

学着别人做金融,玩不起就别玩,砍头利息恶意催收,爆通讯录,和流氓没区别,可见雷军不是什么好东西

朋友,看到你这个来信号码,我可以“人头”担保,这是假的,真的法院是用12368,这个号码通知的,唯一的号码,你这个充其量就是一个普通催收员常用的催收手段而已,你逾期是真的,但是法院起诉还没那么容易,我银行信用卡逾期近两年,有一家银行就真的起诉了,当时我收到传票距离开庭还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根本不会像你这样的24小时要干嘛干嘛的,政府机关都是双休八小时的工作,法院也是,不会24小时都在守着你的,你只是欠钱没钱还,还不是罪大恶极需要司法机关加班来“伺候”你,借贷是民事纠纷,正常法院流程也不用怕,有钱的话,还是建议先协商还款,两清最好了,如果没钱,一定要去法院,那也没办法,那就去吧,如何陈述即可,后续也会被法院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这也是应该的流程,也是你应该受到的惩罚,敢作敢当,没什么可怕的,我们要勇敢面对,好好赚钱努力还款就是了,对于一切违规催收,请忽视,调整好心态就好,我想我的逾期比你严重很多,有什么其它的想法,也可以讨论区留言或者私信留言都行,我看到都会回复。

得研究怎么还钱。就是不起诉不也得还么

看你逾期了多久。一般情况下逾期时间不长,电话又能打通的情况下金融公司不会立即起诉的。先会追讨债务,毕竟金融公司也是为了钱,一旦上诉就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但长期不还的话肯定会起诉你的,毕竟证据都在金融公司手上,打官司肯定赢,但时间就是马拉松了。所以奉劝不要随便借钱,更不要借钱不还,人无信不立。

❑ 导 读
夸大宣传、涉校园贷、催收不合规,马上消费金融涉嫌“七宗罪”被银保监会通报。

全文共计4763字,预计阅读时间8分钟
来源 | 数据观综合(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 蒲蒲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马上消费金融公司存在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共七大问题,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1
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


马上消金“安逸花”APP宣传存在夸大误导,首页有“超低利率”的宣传表述,实际贷款年利率为7.2%-36%;“极速放款权益”弹窗显示“免费领取”,点击则将消费者导入联合贷款审贷流程。“小马花花”卡的消费自动分期内容体现在服务协议中,需消费者点击协议条款才能看到,无单独醒目提示。联合贷申贷流程中,未向借款人明确告知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或担保的合作机构、联合贷款合作银行,未充分告知涉及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各项信息。以某笔安逸花APP借款测试为例,贷款由马上消金和银行联合出资,由保险公司承保,整个贷款申请流程没有事前告知投保个人保证保险所需费用,也没有对关键保险条款的提示和说明。
2
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个别服务定价不合理


马上消金将对借款人实际收取的贷款利息、罚息、提前还款手续费等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部分作为“溢缴款”管理,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申领溢缴款,但未在客户端以显著方式告知借款人,存在部分借款人贷款已还清,但溢缴款未返还到借款人账户的情况。2020年8月末,合同约定还款期已截止的借款人溢缴款余额86.52万元。公司标准会员服务卡存在低成本卡种定价高的情况,定价不合理。
3
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执行存在偏差


马上消金不同产品对“非学生承诺”的要求不一致。商品分期要求20-24周岁的申请人作出“非学生承诺”,现金分期、循环额度则要求18-22岁的申请人作出承诺。某借款人的母亲通过客服电话要求注销账户,询问如果知悉借款人为学生,是否会停止向其贷款。公司客服回复,即使是学生,如果是本人的真实意愿,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经系统审核通过可向其放款,最终以APP系统审核为准。
4
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控不严


马上消金对第三方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对合作商的培训管理机制,未规定对合作商巡检的频率、覆盖范围等,对合作商及门店的风险限额管理缺少制度规范。与医美商户的合作合同缺少对培训事项的约定,贷款限额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5
联合贷款管理不规范,存在监管套利行为


马上消金与某银行的联合贷款合作协议中,未按照承贷比例共担风险。存在将贷款利息作为服务费支付给合作银行的情况,如与某银行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将利息的一部分转化为向该银行支付的金融服务费,年化费率1.5%。在与合作银行开展的联合贷款业务中,马上消金汇集借款人保费并定期划转至合作保险公司,属代收代付保费行为,但自身并无保险中介资质。后在业务环节中加入保险经纪公司,但并未改变代收代付保费的行为性质,存在监管套利。
6
催收管理不到位,存在不合规催收


马上消金对委外催收机构审核不严,未建立委外催收机构评级、考核制度及实施细则。公司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律师函存在向无关第三方催收的内容。电话催收存在向无关第三方透露借款人信息及侮辱、攻击等情况。
7
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职能未落实到位


马上消金产品、服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安逸花”APP、部分第三方合作平台贷款申请页面展示的利率未折算为年化形式。公司官网产品信息、定价及服务内容公示中提前还款费用标准披露不明确。《隐私政策》收集客户信息不符合“必要”原则,如向客户收集“短信记录”,未对收集的通话记录、设备、地理位置等信息进行时间限定和范围限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未覆盖全流程,没有对设计开发、定价管理等环节实施有效审查,如标准会员服务卡种调整和定价测算未经消保部门审查。

《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引起警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在营销宣传、定价管理、贷款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消保体制机制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实际上,不仅此次被银保监会点名批评,在各大投诉平台上,用户对马上消费金融涉嫌“““暴力催收””贷款买保险套路“的投诉也接连不断,仅“黑猫”投诉平台上的投诉就多达1.52万条。

针对《通报》,马上消费金融回应称:

针对银保监会发布我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和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坚持立查立改原则,举一反三,同时深入开展内部反思与优化提升。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业务稳定,发展状况良好。

业绩下滑,规模缩减


资料显示,马上消费金融于2015年6月注册成立。其股东包括:重庆百货持股31.060%,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9.506%,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264%,重庆银行持股15.53%,成都市趣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4.99%,阳光财险持股0.9%,浙江中国小商品城持股0.75%。

公司旗下产品包括“安逸花”“马上金融”“马上分期”等三大产品体系,分别对应循环额度、信用分期、商品分期等三类主要业务。“马上金融”为纯线上消费贷款产品,“马上分期”是特定消费场景下的产品分期,包括了装修、旅游、教育、医美等场景。

2020年9月11日,马上消费金融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13.33亿股。马上消费金融也因此成为首家冲刺A股的持牌消金公司。今年1月8日,据马上消费金融辅导备案信息公示显示,马上消费金融已与保荐机构签订辅导协议,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


2020年马上消费金融业绩出现“双降”。财报显示,该公司全年实现收入76.04亿元,同比下降15.50%;实现净利润7.12亿元,同比下降16.53%。除此以外,资产规模也出现下滑,截至2020年末为524.84亿元,较上年末下滑4.25%。


此前,有望成为首家上市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捷信消费金融在已通过港交所聆讯的情况下,撤销了香港上市计划。而此次《通报》或将为马上消费金融的IPO之路增添“变数”。


银保监点名通报10多家机构


根据零壹智库发布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 (2021)》显示,2020年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点名通报了10多家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案例,具体罚单涉及的机构如下:


人保寿险:经河北、成都等6家电销中心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以不实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产品,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的行为。


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


农业银行:代理人保寿险保险业务,存在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险公司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


浦发银行:2018年9月,该行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问题,引发多起消费者投诉。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农业银行不合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浦发银行未提供实质而收取费用;大连银行收取费用与提供服务不符;北京农商银行超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


中信银行:2020年3月,该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被通报并立案调查。


招联消费金融: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在联合贷款申请及贷后管理中,招联消费金融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但收取了本金5%的服务费。


“强监管”态势加速金融违规问题查处力度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9.89亿网民成为数字金融的普惠者,享受着数字金融为生活创造的便利。同时,在2020年银保监会罚没的22.75亿罚款中,理财业务也是重灾区,诸多超大额罚单都涉及理财业务。


面对规模庞大的金融消费者群体,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针对飞速发展的数字金融业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问题。而2020年更堪称“强监管进行时”。


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行业标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 0171—2020),9月央行又正式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受关注的是2020年11月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重点突出3方面的监管要求,即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解决金融消费争议。


今年1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消费金融公司将采取5级分类监管,从公司治理与内控、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质量、信息科技管理五大维度,将消费金融公司划分成五个等级,“末位淘汰”机制浮出水面。


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以此进一步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内容明确指出,“从事贷款业务机构”包括但不仅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


银保监会消保局表示,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引起警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消保行为监管要求,在消保体制机制、营销宣传、定价管理、贷款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不同地区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同时,对人脸识别、机器学习模型技术、信息技术等金融科技细分领域技术的使用进行完善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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