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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7月3日
版次:A20《深圳新闻》
题目:《苦等一月 等来一条退款短信》
本报讯 (记者 仇日红) 本报昨日报导走秀网甩单事件之后,引起了走秀网官方的重视。
昨天,该网站公关部的工作人员奉告记者,已经主动与报导中提到的两位消费者沟通,给出的息争方案也取得了消费者的接管。
走秀网通报措置成果
“看到贵报关于消费者冯小姐及常先生反应,在走秀网购物后遭遇甩单问题的报导,走秀网对此很是重视,实时与相关部分及消费者取得了联系。”昨天,走秀网公关部给本报发来了措置声明。
工作人员奉告记者,他们已经和冯小姐及常先生沟通,表达了歉意,并给出了相应的措置方案。
记者昨天也回访了两位当事人,他们均暗示,收到了走秀网给的打折券和代金券,虽然对曩昔的购物经验仍难以忘怀,但对走秀网的息争态度仍是暗示接管。
走秀网方面暗示,之所以呈现冯小姐和常先生遇到的团购遭甩单的情况,可能与系统有关,有关方面已经积极地对系统进行了维护。
在声明中,走秀网还暗示,该网本年上半年度的订单量已经突破百万。网站在致力于为用户带来完美网络消费体验的同时,离不开消费者不竭的监督与鼓动勉励,“在此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用更完善细致的工作,尊重消费者的采办体验,避免近似的误会再次呈现。”
●市消委会解析“团购迷局”
据上月底市消委会统计,本年1~5月,关于互联网的投诉有2022宗,其中网上购物投诉有451宗,比去年同期增长493.4%。目前,互联网购物尤其是团购,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
“货不对板”或“办事缩水”
消费者阮先生在某网团购了3部型号为L760/L768的三星手机,订购时商家许诺手机为正品,7天无条件退换货。收到货后,阮先生发现不是正品手机,说明书和手机都对不上。在要求退货时,商家让消费者付20元退机费。
“消费限制多,顾客受歧视”
何小姐通过某团购网站采办了某餐饮店的团购券,代价是58元。券上没有注明周末不克不及使用,何小姐按照要求提前两天预约周末前往消费,该店均以预约人数已满为由谢绝。
多次预约不成功,团购券的有效期又行将到,何小姐在要求退款的过程中与商家闹到了消委会。
“绑定额外消费或隐性消费”
消费者佟先生在某团购网团购了12张“3元抢购200元厦门三天两晚欢乐汽车团”优惠券,团购内容显示3元可以享受往返车费、住宿费、餐费等等。但团购后打德律风曩昔组团方问询,对方暗示还要再加268元团费。
网站与商家运作不规范
任小姐在某团购网采办了某餐馆的野生年夜鱼四人套餐,网上支付了75元,支付后去餐馆吃鱼,老板却说不提供办事,原因是只收到60%的款,40%团购款没支付。
后经探问才知道,剩下的40%被团购网“抽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