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律例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颁爆发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克不及不公道地侵害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
第四十六条 灌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灌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灌音制品。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播放其已经颁发的作品;但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
■ 草案修改关头词
著作权内容
取消放映权并入表演权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修改和完善的扼要说明”中称,从进一步简化权利内容、廓清权利鸿沟以及削减权利交叉重合的角度解缆,对著作权内容进行了调剂:取消放映权,将其并入表演权;将播放权适用于非交互式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于交互式传播;将计较机法度的修改权并入改编权。
电视台权利
从制止权改成专有权
本次修改,鉴戒相关国际公约和主要国度的立法,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进行了下列调剂:(1)将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从制止权改成专有权;(2)按照前述播放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的调剂,斟酌到非交互传播已经纳入播放权的节制范围,因此删去原草案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集体办理组织
限定著作权集体办理组织权利
第一稿第六十条规定,著作权集体办理组织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代表权利人好处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申请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相关权,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办理的除外。
在此次发布的第二稿中,第六十条规定修改成:著作权集体办理组织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内代表权利人好处的,可以就下列使用体例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相关权,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办理的除外:(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颁发的文字、音乐、美术或摄影作品;(二)自助点歌经营者通过自助点歌系统向公祖传播已经颁发的音乐或视听作品。
著作权集体办理组织在转付相关使用费时,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权利人。
解读
此前,一些出版者对著作权集体办理组织有误解,第二稿对著作权集体办理组织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相关权,做了加倍具体的规定,这意味着,著作权集体办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相关权时,适用的范围加倍明晰。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
网络办事提供者
网站指使或帮忙侵权有连带责任
第一稿第六十九条规定,网络办事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链接等纯真网络手艺办事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而第二稿第六十九条则修改成:网络办事提供者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链接等纯真网络手艺办事时,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审查义务。
他人操纵网络办事实施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行为的,权利人可以书面通知网络办事提供者,要求其采纳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需要办法。网络办事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实时采纳需要办法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实时采纳需要办法的,与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办事提供者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操纵其网络办事侵害著作权或相关权,未实时采纳需要办法的,与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办事提供者指使或帮忙他人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的,与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办事提供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家提供他人作品、表演或灌音制品,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解读
此次修改,增加了网络办事提供者指使或帮忙侵权的连带责任,这将有助于网络著作权的庇护,使得网络办事提供者不克不及随意使用“避风港原则”。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张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