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和腾讯的“垄断”控辩,已超出公司对决的鸿沟,中国互联网业正在辞别“森林时代”,迎来“天空法例”?
【《中国企业家》】文 | 本刊记者 袁茵 编辑 | 吴金勇
4月18日,广州。阴霾的天气难以掩盖浓重的炸药味儿。当日,奇虎360公司在法庭上长篇年夜论地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允竞争的市场情况,违反《反垄断法》,并索赔金额1.5亿元。
3Q之争爆发时,正是外界对腾讯质疑最猛烈的时候。
开庭三天前,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还在中国第十四届反垄断岑岭论坛上做主题讲话,痛陈垄断之祸。其后他在一封内部邮件中说:“对腾讯公司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年夜大都公司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少数站出来的公司也只能做到强烈谴责。”
模仿、剽窃或是用蛮横的手段抹杀创新的气力,几近所有的互联网年夜公司都曾受到近似指责,不只腾讯一家,360也曾被如此质疑。多年来,中国互联网业一直因生存情况险恶、竞争猛烈而奉行“弱肉强食”的“森林法例”,“江湖”思维成体会决冲突最有效率的体例。互联网行业每经历一次商业模式的进化,就留下一块道德沙地。“仔细回想一下,十几年来,中国互联网没过上几天太平日子。”优酷网CEO古永锵曾说。
3Q年夜战被认为是“森林法例”的极致,却也催生了中国互联网又一轮进化。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在3Q年夜战后两个月内提出了著名的“马八条”,宣布腾讯全面开放。而后的2011年,新浪微博、百度、360等年夜公司纷繁提出或升级开放打算。
被称为“互联网革命最伟年夜的思考者”的克莱·舍基(Clay Shirky)指出,靠单一产品盈利的时代已经曩昔,他将互联网新的生存逻辑命名为“天空法例”。马化腾特意写了读后感:所谓“天高任鸟飞”,所有的人在同一天空下,但生存的维度其实不完全重合,麻雀有麻雀的天空,老鹰也有老鹰的天空。决定能否成功、有多年夜成功的,是自己发现需求、主动创作发现分享平台的能力。
“用法令解决问题是中国互联网的前进。”中国网络法令网首席法令参谋、中国政法年夜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如是评价,“但现行的《反垄断法》是基于传统部分和行业的运行规律来制定的。”于是,3Q之间的这场控辩年夜战一揭幕就扑朔迷离、猛烈异常。
什么才算垄断?
“垄断”其实不是一顶可以轻易扣上的帽子。
法令规定被判垄断的公司必须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法庭把这次起诉归纳为四个核心问题:一是相关市场如何界定;二是被告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三是被告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竞争;四是如被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成立,应承担何种责任。
“即便当庭宣判,也不会就此结束。”庭审前,腾讯法务人士就猜想,因为“无论成果如何,败诉一方城市上诉”。他的猜想表白腾讯果断的态度。
当日,庭审双方舌战七个小时,各不相谋,直至当晚7点43分。法庭宣布暂时休庭,择日宣判。
仅相关市场的界定,双方就辩论至下午4点。双方各自邀请了两位专家证人,这在审判中少少呈现:腾讯方面邀请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与中央财经年夜学法学院副传授吴韬;奇虎360则邀请了英国粹者 David Stallbass与余妍,二人都办事于欧洲最年夜的自力提供竞争法查询拜访经济意见的机构RBB。
专家证人也决定了双方的不合取向。姜奇平是推动互联网在中国起步的最早的启蒙者之一,也是中国互联网经济理论的重要奠定人之一,他从中国互联网财产的特点角度来作证;腾讯的另外一位专家证人吴韬是经济法专家。360的专家证人David Stallbass在庭上则几次提到,自己是一名经济学家,证词也更多从经济学角度斟酌。
几位专家证人从一起头就从各自角度解缆,就“相关市场”舌战。在反垄断范畴中,相关市场一般是从范围和地区两个角度做论证,360一方认为相关市场是中国年夜陆的即时通讯范畴。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即时通讯行业成长述说》显示,腾讯的市场份额达76.2%,而其它任意一个经营者的份额都不逾越7%。同时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9年发布的《即时通信用户调研述说》所提到的“腾讯QQ以97.4%的绝对优势稳居市场第一的位置”。同时按照腾讯年度财务述说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QQ即时通讯的活跃账户数达到7.019亿,最高同时在线账户数达到1.367亿。而按照《第二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成长状况查询拜访统计述说》,同期中国网民的总数为4.8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