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范畴垄断到底如何界定?消费者可不成以作为主体进行公益诉讼?
记者昨日得悉,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日前结合全国人年夜法工委经济法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国度发改委代价监督查抄与反垄断局、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度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国度知识产权局庇护协调司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等七个部分对国内互联网的反垄断案进行了会诊。其中,针对知识产权反垄断的一些指导草案和相关机构调剂有望年内出台。
据记者体会,《反垄断法》于2008年实施以来,全法律王法公法院系统截至2011年底已承受理了逾越60起的反垄断民事诉讼,这其中引人存眷的互联网包含人人诉百度(微博)案及奇虎诉腾讯案。
国度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刘烨透露,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从2009年起头就进行知识产权范畴反垄断法执法指南的查询拜访研究起草和制订工作,目前初步形成了一个指南草案。工商总局接下来将进一步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指南草案。
而据消息人士透露,在新的《消费者权益庇护法》出台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可能会改名为中国消费者庇护委员会,以解决消费者进行近似诉讼时的主体资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