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之前也有一个以“逍遥”命名的论坛,在“同行业”中大名鼎鼎,王某也以“逍遥”命名有“傍名牌”的味道,这样做容易引起网民关注。
王某的经营方式是,通过内容吸引大量网民,借此吸引广告商。
到2009年9月,终于有广告商找上门来。王某获得了近200元的广告款,这是他赚到的“第一桶金”。
此后,“逍遥社区”运营顺利,到2011年7、8月份,发展到了巅峰,每天点击浏览该网站者达70多万人次。而这一时期,他月收入最高达10万元左右。
“从开始获利到被捕,王某非法所得总计55万元。”麻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队长顾文峰说,有了钱后,王某就大肆购买苹果电脑、苹果手机、高档衣服以及手表等物。
王某的“逍遥社区”网站主要通过播放电影、展示图片和传播小说来吸引网民。他深悉网站要及时更新,才能吸引更多网民,所以每天都要新增5部影片,而这些影片,都由他本人亲自从国外的黄色网站上下载。据警方统计,截至王某被捕时,他的网站电影拥有电影5000多部,图片1万多张,黄色小说七八千篇。
警方还发现,发展到后来,王某拥有的黄色网站达7个,形成了一个网群,不过,还是“逍遥社区”最为有名。
同学义务帮忙
不要分文报酬
在此案中,另外两名嫌犯王某某和孔某某是最“划不来”的。
王某某是山东人,大学毕业后进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某医院上班,成了一名医生。
2010年9月,王某担心自己的网站被攻击,有意更换系统,提高安全系数,但他技术差,无法完成,而自己的同学王某某则是这方面的高手,于是他便请王某某“出山”帮忙。王某某答应了,此后他长期为“逍遥社区”提供技术支持。
按理,王某应该给他报酬,但王某某认为这是举手之劳,直至案发,分文未收。
来自河南的孔某某从包头医学院毕业后考入重庆医科大学读研究生,去年春节后,他听说同学王某经营黄色网站,收入高,于是要求加入。
不过,到去年7月份,王某才给他“安排”工作,即更新网站上的电影。“实际上,这孔某某只干了3个多月就被捕,在这3个月里,他获得了2000多元的工资。”办案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