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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抢注:侵权事件逐年增多 商机与侵权共舞

时间:2012-03-02 15:49:53   作者:   来源:   点击:

崔国斌认为,域名取得的自己是一种市场行为,通过域名来推销商品或寻找商业机缘是正常的。如果想抢注小我姓名、公司名称、商标等就会涉及法令上的问题。首先,有可能触犯姓名权,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每小我对自己的姓名有专属权,所以不克不及操纵他人的姓名来从事相关的一些商业勾当;其次,对一个公司来讲,企业名称也是受法令庇护的,操纵企业名称从事相关商业勾当,容易造成侵害企业名称权;第三方面,如果操纵域名来推销相关的产品,就有可能侵害商标权。

小我要有域名庇护意识

在刘宏辉看来,相关机构应该增强对某些有特殊含义的域名的审查,比如名人的姓名、风光名胜区的地名或其他有特殊含义的词语、数字,在审查环节就应限制涉及侵犯他人姓名权、名誉权的域名申请。

他暗示:“我们可以参照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规范来完善域名注册的法令、律例。域名这种知识产权比商标权利、著作权呈现的要晚,可是同为知识产权范围之内,仍是有很多相似的处所。相对来讲,商标等立法已经比较完善了,一些有益的规定可以鉴戒。”

崔国斌认为,在现行法令、律例条件下明确规定在名人的姓名权,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的根本上,一旦产生侵权行为,法院如果能够有效判决侵权成立,要求侵权者进行充分的赔偿,就会让以后的意图侵权者感觉无利可图,侵权的行为就会少一些。

“不是说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法则,而是年夜家真的要把这个法则当回事”,崔国斌认为,要认真对待他人已经存在的这些权利,提供很是充分的庇护,不但仅为了个案取得公允解决,更重要的是,让整个社会有一个明确的期待。

刘宏辉认为,每小我尤其是知名人士要学会庇护自己的域名,首先,要对延续使用的域名按时续费,避免被人打擦边球;其次,在产生歹意抢注事件时,应该注意保存证据,操纵法令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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