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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銮(陈兴銮简历)

发布时间:2022-06-22 16:57:57   作者:若即若离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曾任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陈兴銮犯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四项罪名。2010年4月29日,一审被判死刑。

姓名:陈兴銮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7年5月

入党时间:1987年10月

籍贯:山东沾化

民族:汉族

学位:硕士

1、个人履历

1975.12-1978.10沾化县农业局打字员;1978.10-1982.07华东石油学院有机化工专业学生;1982.07-1985.10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助教;1985.10-1988.06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石油加工专业学员;1988.06-1996.12石油大学炼制系有机化工教研室副主任;1996.12-1998.10东营区科技副区长,石油大学炼制系有机化工教研室副主任;1998.10-2000.06东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市油地校结合办公室副主任;2000.06-2001.01广饶县委副、县政府代县长(正处级);2001.01-2001.03东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2001.03-2003.03东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2003.03-2005.12东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区委党校校长;2005.12-2006.01东营市政府党组成员,东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区委党校校长(副厅级);2006.01-2006.02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2006.02-2008.08担任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违法违纪

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3、案件脉络

2009年2月15日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被查处2009年12月30日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2010年4月30日山东东营原副市长陈兴銮一审被判死刑2010年12月18日山东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终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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