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是有人一直看着的吗(小区监控是有人一直看着的吗)
小区监控是有人一直看着的吗:
不会,没人那么无聊,一整天上班都盯着监控看,但的确有值班人员,会在监看值班室里上班,可以看得到监控画面,但不会一直盯着看,有业主丢失物品时,可以申请调看监控。
小区监控是摆设去哪里投诉:
找物业公司反应情况,物业公司一拖再拖或者不管不问就可以报有关部门处理。
可以打市长热线12345,可以投诉到住建部门,物业管理,可以反映街道办,网上反应也可以,要留下记录。
很高兴与大家交流。
对于业主有权查看小区监控录像问题,我来分析解答交流一下:
一是小区监控设备属什么样的设备?估计好多业主答不出来,或说那是俺小区的监控。其实好多业主搞错了,小区监控以及消防控制室虽都是全体业主的资产,但都属安全设备,管理权归物业公司,使用查看权归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二是既然小区监控使用权归公安部门,而且很多小区监控已归入公安监控网络,是公安打击犯罪,防止犯罪以及破案的手段设备,所以一般情况下,业主使用查翻监控是不允许的,再者对监控的管理使用也有严格规定,只有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才可以调取复制监控,就连小区物业若没有公安委托也没有调取查看监控权。不然谁都可以乱查看监控,会产生不必要的邻里不和及猜疑,常言道眼不见为净,有些隐私需要保护。三是业主怎样使用小区监控。当业主遇到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时,可报警处理,警察会调取小区监控帮助业主破案及化解纠纷。所以在这方面请业主不要难为物业。同时也提醒业主自己也不能乱安装监控,一旦泄露他人隐私,也是触犯法律的事情。
网络讨论,仅供参考。
###作为单个小区业主,貌似小区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所以理直气壮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给我打开监控,我家车坏了!我家东西被偷了!只要不打开监控室那就是不负责任。更有甚者直接砸了监控室的门。结果因此被拘留。
为什么不让调阅?因为小区的摄像头布置角度,在一般人来看,不管你怎么放好像都是无所谓。然而,对于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却是不同的。可以根据监控的死角和其他的角度实施一些其他行为。因此监控的观察调阅都是专业人员来做的,并且需要请示和登记。对于监控的内容不得挪着他用或泄露,否则或许会承担上一定的责任的。
遇到需要调取监控的事,还是由警察来做是最稳妥的。不要没事给自己找上了事,何况普通人根本让你看都看不懂的。
如果认同作者观点请赞并关注,我们会有更多的共鸣。
###谢谢邀请!
业主到底有没有权利看小区监控录像,我的看法如下: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监控录像及设备属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交了物业费,尽了义务,当受到侵权时,应该有权利查看小区监控录像。
3、业主查看录像时,为保护其他业主隐私,不能录音录像,如确实需要,应由物业在排除其它妨害后提供。
4、业主和物业如在查看录像过程中发现有违法事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5、物业对有重要的录像片段应长期保存(不低于一年)并做好备份,以便今后核查。
6、物业公司不能以泄露其他业主隐私为由拒绝查看,因为摄像头对准的区域均为公共场所,何来隐私?
7、对严重违法及刑事案件的监控录像,物业有权拒绝业主在无公安机关人员陪同下查看,物业要做好录像保存及保密工作。
总之,业主有权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前提是必须遵守法律及小区物业相关规定,物业不能以保护其他业主隐私为由拒绝查看。
###谢谢邀请!
小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业主在尽了义务的同时才能够享受权利。而有业主只想享受权利而不想尽到义务,那是想坐享其成,是自私自利的行为表现。
虽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但并不是说任何一个业主个人就可以随意查小区的监控,但也不能说没尽到义务而遭侵权的业主就没权查小区的监控,这是要一分为二,根据实际情况而具体去对待和处理。若不是什么大案,只是要在小区业委会的协助下,业主就能轻松实现这种权利。
当然了,要是没什么事情,业主也不会没事找事去要求查监控的,对吧。但当业主在小区遭受侵权或财物被盗时,业主应第一时间要向物业公司反映,有业委会还应及时向业委会反映,同时报公安机关。
若在公安机关未介入处理前,遭侵权业主想先查看监控录像,需要向物业公司的主管提出申请才行,要是业主仅向保安提出这要求,大多是被拒绝的。因为每个物业公司对监控的使用和管理是有严格的要求。保安是不敢随意让业主去查监控的,这点业主们是应该体会到保安的难处,若因业主查监控而引发的其它事情,保安是要担责的。
对业主个人可不可以查小区的监控?有部分业主是支持物业公司的,认为不能让业主随意查监控,这样会泄露业主个人的隐私,但小区的监控所拍摄到的只是业主们在小区公共场所的行为,并没拍摄到业主家里的事情,只要平时在小区的公共场所言行举止方正,没有不雅或违法行为,就用担心什么的。即使有所谓的隐私,物业保安及因遭侵权的业查了监控录像,也不能随意复制拷贝而对外流传,这是违法的行为。
而有部分业主持反对意见,认为业主是小区的主人,当遇到侵权时,是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协助查监控录像的,认为物业公司这样对待被遭侵权的业主是不公平,也不合情理的。因为保护小区的物业财产不受侵害是物业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以上是业主们持两种不同的意见。而对于物业公司而言,为什么不愿意帮业主去查监控呢?原因有如下几种:
1,若保安随意让业主去查监控,违反了公司的规定而受罚。
2,有些上了年纪的保安根本就不懂得怎样去操作查监控,他们只是负责守住监控的画面,发现问题马上报公司主管,而好多物业公司主管是没把监控的密码告诉保安,就是担心保安会对外泄露业主的隐私而要负上法律责任。
3、物业公担忧要是开让业主随意查监控这个先例,以后会陆续有来,无形加重工作量和压力,要多花时间和精力。
4,若业主车辆在小区受损、或业主财物被盗,又或小区的公共物业被破坏后,让业主看了监控录像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当班保安担心被公司罚款或,又或者担心公司受责,要是业主没查看过监控录像,只能嘴和鼻子吵,谁是谁非难以判断。责任划分也就不同了,必要时还可推卸责任。
其实,遭侵权后的业主查个监控不大不小的事情,对于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但对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的话事权就会被物业公司硬生生地剥夺了,好多事情做起来就有难度了。
###物业公司拒绝单个业主查看也有他们的道理和相关的教训吧,不是有报到过监控视频私自流出后,流出者被起诉上法庭的案例吗?还有监控管理者被单位处理、辞退和开除的案例吗?因此,还是互相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一下吧。
虽然物业公司因为监控视频流出如果被起诉到法庭,最后不一定会败诉,但是也是要花时间、精力,付律师费等去应诉的,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应该是任何属于非个人的监控系统视频管理者,是不可能随便同意无条件地让任何人查看的。
物业公司属于小区监控系统的管理者和维护者,小区的监控系统是为小区所有业主服务的,但是,任何行为都是应该有规矩的,没有规矩何成方圆。
居民小区监控视频的调取方或者说调取权限有: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城管部门、小区业主委员会(如果有的话)以及其它司法机关。业主在有涉及到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是对于公共权益受权时,为了查明事实,有权提出调取监督视频资料,但也一定要有一定的程序和规矩。在这方面,相信很多小区在监控视频调取和使用方面都还有一个规矩制定的空白,有待完善。
本人认为,属于小区的公共权益受损时,如公共设施设备遭损坏,任何业主都有权提出调看监控视频以弄清事实。有业主提出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调取并复制留存。
属于个体业主权益受损需要调看是,可向业委会提出要求,由业委会派员见证的情况下,个体业主可以在监控室调看。
其二,复制和公布。
属于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监控视频,是否公布应由业委会决定。但是,因为公共设施设备受到损坏后影响到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和权益,相信广大业主是会支持公布视频的(小区范围内,一般是小区内的微信群、QQ群里),不是有报道过,一男子在小区电梯里对着电梯按键小便,导致电梯电路板损坏停运的事吗?包括飞踹电梯等,相信此类视频,广大业主是气愤的,都会要求公布视频的。其实这也是小区居民互相监督的一种体现。
有一些事情,表面看属于个体业主间的纠纷,如车辆刮擦,但实际上是属于公共秩序的保存记录,这个也是可以调看的。
如果是个体业主权益受损的事,本人认为,该个体业主可以复制视频资料,但不得传播。如因其私自传播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及业委会应声明,由个体业主自行承担,而与提供视频的物业公司和同意提供视频的业委会无关。
还有一些视频资料,纯属个人隐私,不要想着在公共场所就不是个人隐私,在这方面,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都应慎重。比如,有人在停车场内偷情,停车场属于公共场所,但偷情者进入车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与偷情者家属无关的业主,肯定是无权调看监控视频的。就是偷情者家属提出要调看,道理上应该可以,但是必须要有调查看的书面保证:可以复制作为处理家庭纠纷的证据,但如擅自传播,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再比如,行贿受贿。很多有职权的住在小区里的人,会有人到小区里行贿送物。但是,谁能分辩清这是行贿还是亲戚朋友间的正常往来呢?如果擅自让人查看,就是侵犯隐私。而如果查看后还让人复制并传播,那就有可能引起法律问题。因此,对此类视频,则应是只有办案机关有权限调看和复制,个人是无此权限的。
这就是本人想到的几类情况。
当然,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比这个复杂得多,出现的事情也会是千奇百怪的。
总之,还是要有居民小区监控视频调看复制的规矩,也就是管理规定吧。
更多有关居民小区的经验分享,请关注“锐眼说小区”,请有兴趣于城市居民小区(当然主要是自己所居住的小区)治理建设的朋友们,和我一起交流探讨吧!
###肯定有权力看。
###我以前在监控室干了三年,我可以告诉你,监控是不让看的。我单位的监控除了监控员,保安经理外都不让看,即使是老总也不行,必须经理批准(当然老总要看经理也不敢不让)。当事人也不能看,这就是规定。最后能看监控的是警察,还必须是管辖单位的派出所相关人员(如市局的,所在区域分局的,和直接负责你单位治安的民警)如果是夸区域的民警那也是不能调阅监控的,如果跨区域那得需要有介绍信,并且到单位所辖区域的市局分局或派出所派人一同前来才能看,缺一不可。不知看完你是否明白。解答不周请谅解!
###业主肯定有权看,小区都是自己的家,看看自己家里是不是出问题了当然完全可以。但是物业也肯定会阻挠业主看,因为物业本身就是小区里面的强盗,这叫(做贼心虚)啊!
###谢谢邀请。
个人认为,在中国的法律语境下:
一、物业公司设立监控录像室,至少应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征得当地基层公安部门的同意,并将设置镜头的数量、地点、监控人员的配备、管理制度、主管责任人等相关事项报批并进行详细备案。因为设立监控室,事涉“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属公安机关主管范围。二、需征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因为事涉〝私益”,需上述机构代表业主同意。
二、监控镜头所拍摄范围,一般而言,均是公共场合场景、行为,非〝隐私”范畴,查看没什么问题,但在极特殊情况下,也涉及隐私,如一个女人在丧失理智情况下裸走,你将录像进行大范围传播,就涉嫌侵犯“隐私权”而可能受到追究。
三、业主是否可以调看录像内容?一般事项(如本人丢失了钱包,想通过录像查找线索),经主管人员同意,可以。如果事涉特殊事项,比如:刑事案件的线索、现场、上述女人裸走的情景,则不可以。
以上所言,纯从法理、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的零星规定角度分析。至于现实中物业公司擅自设立监控录像运行多年也没事的情况也很多,对此不做评价。
###按理说业主应该有权查看监控。因为这些设备的出资人是业主。谁投资谁受益。
如果需公安批准,属于公安系统设备,那么应该从房价中剔除。
至于,监控涉及其他人的隐私,那么物业公司属于赢利性公司,其公司人员又有何资质,可以监控业主们的隐私?是不是应该,归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去。
●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之人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保存的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 判断使用家用摄像、智能猫眼是否构成侵权的核心不是安装位置,而是安装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出于安全考虑,在北京独居的刘女士反复思量后决定安装一个可视门铃,这种门铃不仅有监视和记录功能,价格也实惠。可是自主安装这类产品会不会涉嫌侵犯邻居隐私,云端存储视频的保密性如何?想到这些问题,刘女士犯了难。
她的忧虑情有可原。近年来,多种价位、功能各异的家用智能摄像产品不断涌进市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家用摄像头解决小偷“光顾”、车被剐蹭、老幼安全、宠物安全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这些摄像头又给人带来了新的“烦恼”:邻居的日常出行不可避免地入镜、别有用心者借个人安全之由偷拍他人影像、云端存储视频存在被兜售的隐患……
这些“烦恼”有何解决办法?保护个人安全与侵犯他人隐私的边界在哪里?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小小镜头颇受青睐满足人财安全需求
和刘女士不同,天津市民朱女士安装家用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宠物安全。白天她去上班后,可以通过摄像头实时看到猫咪的状态,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回家,摄像头的通话功能可以让猫咪听到她的声音,“这样它就会安心睡觉了,我也不用担心它走丢了”。
在广东工作的陈女士在河北农村老家的屋外安装了超清家用夜视摄像头,通过摄像头可以看到自家院子和一小段公路。“想念父母时,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他们的状态,还可以随时和他们说话,感觉就像在家里一样。”陈女士认为,装上摄像头,她和父母之间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了。
记者采访多位安装摄像头的用户发现,他们的目的各有不同,有的是出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的是为了实时观察孩子、年迈父母或宠物。在他们看来,安装摄像头不用耗费太多金钱和精力,就能收获一份安全感,很值。
在某电商平台,记者以“可视门铃”“智能猫眼”“智能摄像头”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产品各种各样,价格从几元至几千元不等,质量参差不齐,与客服线上沟通或自行查看说明书即可完成安装。
以该购物平台上一款售价仅为3.9元的“免插电无线智能摄像头”为例,该设备只配备了一条充电线和摄像头,详情页标注这款摄像头自带无线网络,可连接手机,并能实现远程高清监控。不过评论区的用户反馈显示,这款摄像头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画质差”“续航短”等。
隐私之争易生矛盾信息安全难以保障
安装摄像头以后,真能一劳永逸吗?
在上海独居的宋女士发现,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今年年初,由于自主安装可视门铃,她被邻居起诉了。
宋女士称,邻居以她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多次在她家门口丢垃圾、用手机反拍猫眼设备,甚至向房东污蔑她的生活作风有问题,最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了应诉,宋女士计划将云端存储的邻居过格行为视频作为证据材料,可她发现,自动录制视频仅有几十秒,完整性很差,难以作为证据。
对于宋女士邻居的行为,同样“被入镜”的天津市民王女士表示能够理解。她也正因为邻居自主安装的摄像头对准其家门口而头疼。
王女士所在小区一层有两户,是门对门的户型。邻居在门上方装了一个摄像头,能拍到王女士家,只要她一开门,摄像头就能拍到客厅布局。她不想让其他人了解自己家的情况,认为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便去和邻居协商是否可以更换摄像头的位置,但最终无果。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涉嫌侵犯邻居隐私外,家用摄像头还存在云端存储视频被泄露的风险。
2021年4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巫某通过自己研发的App控制了全球18万个摄像头,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巫某利用一些摄像头缺乏安全技术支持、用户设置密码简单等漏洞,破解了家用摄像头的账号密码,从而实施偷窥。
前不久,四川省射洪市警方也通报了一起案件:从2021年10月起,嫌疑人张某某先后两次购买了100多个摄像头控制权限,经常在夜晚登录偷窥。警方在其手机里发现非法下载存储的公民隐私视频40多条。张某某所控制的摄像头涉及范围广泛,包含家庭、公司、茶楼、手机店、美容院等多类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更有甚者,将云端存储视频变成明码标价的“商品”或引流工具。
在一些社交平台或贴吧中,记者注意到,经常有诸如“××视频监控流出,速看”等帖子或留言,且配有“可打包购买”或“视频监控出售”等字样。
那么这些监控视频究竟是如何流出的?一位销售摄像头的业务员告诉记者,大多数小成本的劣质摄像头都不安全,这些摄像头的技术比较原始,很容易被破解。
在浙江温州从事电子行业的徐先生也告诉记者,家用摄像头之所以容易被破解,原因就是部分厂商缺乏安全技术支持,廉价杂牌的摄像头没有数据传输加密,在上传云端的时候很容易遭到攻击,“有些厂商为了省事,没有为家用摄像头配备用户识别系统,摄像头无法确认使用者,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合法合理把握边界多措并举寻求共赢
对于家用摄像头使用者而言,摄像头能给其带来便捷和安全感;可对于“被入镜”的邻居来说,摄像头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其隐私。这背后的边界如何把握?
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看来,“家门口”并不属于完全的公共空间,也具有一定私密性。在这类宽泛隐私的界定下,每个人在自己家门口的行为、频率、着装、活动、访客信息都属于个人私密活动和信息。智能猫眼、家用摄像头的侵权界限,在于安装者通过设备搜集到的图片、视频在处理、保管、使用过程中是否对他人个人信息和隐私造成侵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认为,判断使用家用摄像头、智能猫眼是否构成侵权的核心不是安装位置,而是安装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侵犯。民法典中对隐私的定义包括了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朱晓峰分析,需要进一步判断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与可能被摄像头搜集到个人信息而遭受影响的个人合法权益保护二者之间,究竟应优先保护谁?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而合理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行为人如果为了预防、保护老幼安全等在私人空间安装摄像头,那么即使该行为可能拍到公共领域并导致进入该领域的其他人的个人信息被搜集,通常也不认为属于侵权行为,也不需要社区批准。”朱晓峰说。
业主事务专家舒可心提出,目前我国小区住户自主安装智能猫眼和摄像头不需要获得物业批准。理论上,业主大会等业主组织可以对业主是否能在社区公共区域设置私人监控实施限制性规定。
“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个小区的业主组织在治理小区时精细化到这种程度。同时,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在小区管理规约作出决定之前为小区制定规则。”舒可心说。
在朱晓峰看来,对于邻居安装摄像头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合理诉求应予尊重,但摄像头的安装使用应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界限,对于自己隐私可能被邻居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侵犯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要求对方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并保存相关证据;若对方仍然不予改正,应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充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对于安装摄像头存在的隐私泄露风险,朱晓峰建议:首先,摄像头的生产者应持续完善相关软件和硬件技术,克服技术缺陷;其次,用户要有意识地设置强密码和校验,现在有部分厂商启用手机验证码的功能,进一步保证了摄像头监控的安全性;再次,由于云端共享缺乏统一技术标准,用户在选购摄像头时建议购买得到市场认可的产品,进行多维度选择;最后,就用户信息的存储而言,云存储服务提供者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云端及数据的安全,从而保证用户信息不被泄露。(记者韩丹东)
来源: 法治日报
- 2022-06-14沈阳租婚车(沈阳租婚车价格明细表)
- 2021-12-21唐禹哲电视剧(唐禹哲电视剧视频)
- 2014-10-04岳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迎检工作会议召开
- 2022-02-07无职转生为什么下架了(b站无职转生为什么下架)
- 2021-11-192021年最热播的电视剧(2021最火爆的电视剧)
- 2022-05-18为什么说抛弃巨蟹座很可怕(为什么抛弃巨蟹座最可怕)
- 2022-06-03嘴炮康纳个人资料(嘴炮左撇子)
- 2022-03-10评价张予曦长相(张予曦外貌引争议被指整容)
- 小区监控是有人一直看着的吗(小区监控是有人一直看着的吗)
- 女人纹眉的利弊(女人纹眉的十大坏处)
- 夏天的第一支雪糕说说(夏天吃第一支雪糕的说说)
- 下雪天开车可以踩刹车吗(下雪天开车能踩刹车吗)
- 精灵耳是什么意思(精灵耳是什么意思)
- 女生只回复一个安有几个意思(女生只回复一个安是什么意思)
- 好多星座嫉妒射手女的原因(为什么很多人嫉妒射手女)
- 糖醋蒜致癌是真的吗(糖醋蒜会致癌吗)
- 聪明女人做情人的做法(聪明女人做情人的做法情人会不会变成老婆)
- mlb在国内有专柜吗(mlb在中国有专柜吗)
- 领导不敢惹哪几种下属(领导不敢惹哪几种下属你的事骂你的上司)
- 家里为什么不能养佛手(家里为什么不能养佛手掌)
- 生日禁忌吃鱼的原因(生日不能吃鱼吗)
- 儿子结婚谁铺床最好(儿子结婚母亲可以铺床吗)
- 过期面包怎么变废为宝(过期的面包怎么废物利用)
- 杨紫李现恋情再添实锤(杨紫李现恋情最新消息)
- 苏州落户2021新政策(苏州市入户的最新条件)
- 直播频道最近更新直播
- 南通通州格林豪泰凌晨3点大火 147名游客被困
- 珠江台直播(珠江台直播频道)
- 体育频道cba现场直播今天晚上(cba辽宁队今天晚上现场直播新浪体育)
- 沭阳周集乡对网上创业人员“约法三章”
- 2014年扬子晚报利群阳光 第三批“阳光学子”公示
- 在线观看nba(在线观看nba直播频道)
- 靖江举办“靖江骄傲”人物展
- 扬中闹市区突发持刀绑架案
- 常州市新增规划一处工业遗存 名称:南港码头
- 南通中院加强作风建设 13种情况纳入巡查
- 范冰冰生下范丞丞真相大白(范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吗)
- “股票老左”:强势登陆财富天下频道
- “股票老左”:强势登陆财富天下频道
- 跟着泉霳走一走,投资学习两不误
- “股票老左”:牛人云集,为散户指点迷津
- 中庚财富天下门禁被指缺人性化 业主被挡在门外
- 甘肃非公经济专题片《财富天下》开播
- 携手金妍儿时尚女装 共赢财富天下
- 潘铁珊﹕港股仍有回吐压力 关注资源板块
- 甘肃非公经济专题片《财富天下》开播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 泉霳访谈:正确的认识和运用技术分析
- 出租屋起火“烧”出20多铺位
- 新股日历(新股日历 东方财富)
- 财富天下直播(财富天下直播室微信群)
- 将钱吸引到自己的身边(吸引金钱财富的方法)
- 获得巨大财富的佛咒(带来大财运的咒语最灵的咒语一念就有效)
- 象征成功和财富的名字(象征成功和财富的名字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