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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域名商标可一夜暴富?专家提示抢注有风险投资须慎重

时间:2012-03-22 18:50:38   作者:   来源:   点击:

无本抢注好处够吃一辈子

之所以抢注商标,其背后收益十分可不雅。目前炙手可热的美籍华人球星“林书豪”的注册商标被一家无锡企业无锡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注册,“linshuhao”域名的持有人也在网上报价出售,虽然已经有人叫价100万元人民币,但业内估计其采办价远远不止100万元这样“便宜”。

伍云估计说,如果域名的持有者每年续费此域名的费用为100元的话,即便以数万的代价卖出,申请者也可获利千倍以上。对他们这种投机者来讲,一旦域名恰好撞上了企业的商标或域名,带来的收益就够吃一辈子了。

专家

抢注名人姓名 5年内名人可申请撤消

记者查询拜访体会到,大都抢注商标或域名者都抱着“一朝致富”的爆发心理,对此,董宜东指出,按我国现行商标法令规定,在不影响及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前提下,名人姓名是可以被注册商标的。可是,如果用近似姓名的词申请注册商标,可能会对他人对社会产生晦气影响的,一般无法通过注册。

别的,按照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而按照第41条的规定,如果呈现这种情况,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消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如果你歹意抢注名人的姓名,他可以通过上述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抢注“林书豪”,法令条文中规定了5年内,如果尽早发现,名人完全可以申请撤消。也就是说,如对方提出申请撤消,抢注者是无法获利的。

操纵域名仿冒产品涉嫌违法

董宜东指出,如果是注册商标投资,即要求具有前瞻性和战略眼光,进行创新性词汇的域名注册,便可能带来正当收益。如果是歹意抢注,则带来的损害要“自己买单”。歹意抢注是寄希望通过注册与他人商标商号相同或相近的域名,向相关民事权益所有人或其竞争敌手出售,甚至操纵域名仿冒民事权益所有人相关品牌产品,以获得不正当好处,如果是歹意抢注者就涉嫌违法,应该制止。别的,歹意抢注者即便注册成功,企业正当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通过仲裁等法令手段寻求公道的解决。

注册门槛:

任何普通人都可抢注,无需任何资料,对方也无需审核。

注册费用:

每年只需缴纳“延续费”,中文网络域名280元/年,英文网络域名180元/年。

申请耗时:

国内网络域名自申请后15天至一个月便可,国际网络域名只需几分钟。

最多可注册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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