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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下月试行

发布时间:2015-03-07 10:27:35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整理   我要投稿

南宁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下月试行 ,为了让生活垃圾能够真正实现分门别类的处理,南宁已经选定了10个居民住宅小区(包括上述2小区在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前期工作已经开始。

据了解,这10个小区分布在各城区、开发区,主要选在公务员小区、城区政府大院生活区、环卫部门生活住宅区等。

可回收物是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2、塑料类: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硬塑料等;3、金属类: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等。 4.、玻璃类:各种类别的玻璃物品。如玻璃瓶罐、平板玻璃、镜子等。

记者从南宁环卫部门获悉,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工作要求,由各环卫部门统一分类投放垃圾桶(箱)到试点的小区,根据该小区的楼房栋数及居民户数,投放垃圾桶(箱)配套数,10个试点小区的2153户一共投放87套垃圾桶(箱)。与此同时,还对试点小区的2153户发放专门的分类垃圾袋,每户的垃圾袋发放数量为3个/天(蓝、绿、黑三色配套),垃圾桶、垃圾袋的经费由各城区埋单,对住户实行免费发放。

根据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计划,环卫部门6月底完成试点小区及住户垃圾桶、垃圾袋分发。7月起,南宁市将正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运行。

西乡塘区环卫站工作人员建议,试点小区的住户家里要自行配备一些小垃圾筐(篓),套上“三色”垃圾袋,以便分门别类地存放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对于一些废纸、瓶子等可回收物,住户也可拿去当废旧变卖,住户将垃圾分类打包后,要拿到小区的分类垃圾桶中集中存放,投放时要对应“蓝、绿、黑”不同的分类垃圾。

据了解,环卫部门收运垃圾时,会对分类出的“可回收物”再次开袋检查是否还有可回收物,如果没有,则将其与“其他垃圾”一同运回中转站压缩处理,然后统一运到垃圾场进一步处理。同时,为让试点小区住户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各城区环卫部门将在分发垃圾桶、垃圾袋时,还会向小区住户发放《南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序号城区及坐落位置小区名称小区住房(户)1青秀滨湖路53号公务员小区6142青秀新竹路南一里6号环卫站生活区42户3西乡塘明秀东路189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住宅小区64户4西乡塘北大路西二里3号西乡塘政府平田村宿舍140户5兴宁区中华路47号市环卫处生活区235户6江南区淡村路7-3号江南区政府宿舍56户7邕宁红星路20号邕宁政府大院460户8良庆德政路20号良庆区政府生活区56户9高新科园大道68号东盟慧谷办公、生活、生产园区380户10经开盘岭路6号金凯苑小区12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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