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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区公共道路停车收费“死灰复燃”

发布时间:2015-02-28 16:28:52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整理   我要投稿

“哈院门口不是不让收费了么?怎么又有人在收?”近日,有市民反映,市区一些街道上的停车场又开始收费,甚至在明显有禁止收费标志的场所,仍有人收费。这些行为令许多市民不可理解,记者就此进行了暗访。

声称公司各种证件齐全

9日下午,在哈院北门外(人民路红旗大街交叉口西南角),路边有“公共道路车位,禁止收费”的明显标志。刚刚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内,一名中年妇女过来收费,“交费4元!”记者指着“禁止收费”的标志问:“这不写着禁止收费呢?你们怎么还收费?”“这一块现在让收了,我们老板把各种证件都办全了。”“你们是哪家公司?收费许可证可以看下么?”“振兴(音)公司,证件都在公司。”记者递给收费员4元钱,要求对方给。这位收费员竟说:“给你票也报不了,都是我们自己印的。今天的已经用完了,要不你停一会儿吧。”

“老板划了线让我们收费”

在和平路市总工会门口(爱特购物中心东临)的便道上,刚一停车,一名穿着保安制服的妇女跑了过来,也要求记者交4元停车费。“公共道路不是不让收费么?”她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老板划了线让我们收,我们就收呗!你要划个线,我去给你打工。”记者要求看收费依据,对方称:“我们打工的哪有依据?都在老板那儿呢。”

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违法

在市物价局了解到,对于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项目从未批准过,任何收费行为都是乱收费。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区所有道路公共停车位都是免费的,从未批准过任何一家停车公司管理。

所有收费行为都属违法行为,市民有权拒付。

2011年9月1日省纠风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凡由行政执法派生的停车费用由执法单位承担;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便道停放机动车,不许收费。”今年6月2日,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衡水主城区有停车条件的非机动车道路上,施划的  停车位都是免费的,遇有收费员收费的驾驶员可以拒交,遇有无理纠缠的可以打110报警……市民遇到任何收费行为都可拒付,如遇无理纠缠可以举报或报警。”

相关部门的态度都十分明确,公共道路是公共资源,并不是哪个公司或个人随便划个线就能收费的。这段时间,利用公共资源收取停车费的现象已经减少了不少,但仍有人占着公共资源挣钱。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对这一现象予以治理,让广大市民能够舒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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