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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综保区+自贸区”叠加效应 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自贸区的探索和创新仍在继续)

发布时间:2023-09-30 11:05:35   作者:无名先生   来源:网友投稿   我要投稿

  今年是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10周年,10年前的今天,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组成的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运行。从一块28.78平方公里的“试验田”,扩容到如今3.8万平方公里左右的“高产田”,自贸区的探索和创新仍在继续。

  9月初,在上海浦东新区,一台再制造发动机在海关放行后运抵企业仓库,这是“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实行后的首单货物。

沃尔沃建筑设备服务与备件副总裁 陈朝平:

  相比我新生产一台发动机来讲,它可以节约50%成本。这个政策已经打通了,它不仅仅是覆盖中国市场,更希望就是说通过在中国这样一个便利和设施,能够服务于整个亚太市场。

  陈朝平告诉记者,相比新品,再制造产品的进口成本低,但品质却不低。部分再制造产品的性能甚至高于同类产品新品。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部署试点地区进一步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其中,包括“在重点行业试点再制造产品进口”在内的多个措施,目前已落地。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

  海关这里面贡献了11条措施,其中比如说像原产地的证书微小差错,包括空运的货物6小时内通关,这些应该都落地了。下一步我们会指导各个相关海关按照这个任务再细化,结合当地的实际稳步地推进,也要及时评估。

  在目前全国的21个自贸试验区中,包含了68个海关特殊监管区。陈振冲介绍,为了利用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为自贸试验区搭建更好的创新平台,海关支持在自贸区内设立综保区,也支持在自贸区内、综保区外,有条件地开展一些高附加值的保税维修等业务。发挥两区政策叠加、功能互补、产业联动的优势,实现叠加效应。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

  一些上游的或中游企业可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周边形成这么一个我们叫产业链供应链的集聚,这样就利用区外,比如说一些其他的投资便利,还有一些金融(服务)的优势形成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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