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4日依法以传播物品牟利罪判处“80”后小伙洪某有期徒刑10年,并惩罚金人民币13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现年27岁的洪某,在一次上网时,偶然发现了一个制作片子网站的论坛,饶有兴趣,很快便学会了如何制作片子网站。
莲都区查察院指控,2010年年初时,洪某通过国外的办事器在互联网上建了4个片子网站,并将告白信息链接到自己的片子网站,从中赚取告白收入。同年9月份,洪某在其自建的4个片子网站上放入各类影片供网民下载不雅看。经公安机关远程勘验及判定,至2011年10月案发时,上述4个网站共有视频文件710个,网站点击量累计达1300余万次,获得告白收入总计人民币1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洪某以牟利为目的,操纵电子信息增加告白点击量,其行为波折了社会办理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已组成传播物品牟利罪。综合其犯法事实、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示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