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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民办教育收费将放开

发布时间:2014-10-26 14:28:38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整理   我要投稿

22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省物价局)联合召开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底前我省将统一对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将在全国率先放开省管的全部601种非处方药品价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自主制定价格。

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我省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江西将放开省管非处方药品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小工业用盐和多品种盐价格等,放开部分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等一批收费,同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努力释放市场内在动力。

对于保留的价格审批事项,如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更方便有效的,尽可能全部下放。《意见》明确,将大部分小水电站的上网电价管理权限下放给市或县,新建商品房住宅公共配电设施配套费由各设区市核定具体标准,将省管的医疗服务价格权限下放给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

601种非处方药由企业自主定价

据省物价局局长叶柏青介绍,江西将在全国率先放开省管的全部601种非处方药品价格。放开后,原省管价格的非处方药品,省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制定最高零售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根据市场需求,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

同时,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民办教育收费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等收费后,这些机构可根据市场供求及竞争情况,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此项改革目的在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办医办教领域。

对于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后是否会出现集中涨价的疑问,省物价局副局长成华表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后,由于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因为基本医疗的定价受医保报销政策控费的限制,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实践来看,一般都是参照公立医院来定价,如果在服务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价格的高低不同,患者自然会“用脚投票”,所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

明年三季度召开阶梯气价听证会

《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统一对我省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省物价局副局长黄海根表示,阶梯气价将不会增加绝大多数居民家庭负担。

“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使绝大多数居民家庭用气不增加负担,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体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行阶梯气价而降低;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黄海根表示,明年三季度将召开全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明年四季度出台全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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