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评论|加入收藏|保存到桌面|反馈报错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电视台 > 黑龙江电视台 > 哈尔滨娱乐在线直播

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案例)

发布时间:2022-05-18 11:25:52   作者:痴人痴梦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案例)

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对于孕妇交通事故,国家也有一些相关规定,孕妇被撞赔偿有医疗、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

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1

孕妇被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021孕妇被撞赔偿国家标准2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在赔偿时,双方应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进行办理。按照这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赔偿,递交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份额对这类交通受害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保护孕妇的合法交通权益。

我们都知道,女性在孕期及哺乳期是不能随便被辞退的,但近日,长春经开法院兴隆法庭却接到了一名孕期妇女的上诉,理由是公司明知她怀有身孕,却仍然将其辞退。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但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均各退一步,事情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今年9月份,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审理了一起较为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说他特殊,是因为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名已经怀孕五个多月的孕妇。

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员额法官 王丛强:

王某被开除后隔了几个月来到法院,要求给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包括生育津贴、生育补助,各种各项费用一共起诉要了十五万。

原告 王某:

2021年3月15日正式坐班,6月29日上班后周经理当面通知本人被辞退,本人随即告知周经理已怀孕,怀孕了同样被辞退,并且不给予任何赔偿。

被告 长春市某工程公司代理人:

答辩人王某于2021年3月15日与答辩人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其提交的三张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生殖产前中心超声检查报告单所知,其怀孕的大体时间为2021年2月底,此时被答辩人还在原单位工作。

据了解,原告王某在2021年3月中旬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与被告长春市某工程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并未给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工作了一段时间后,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但并未告知单位。直到单位提出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王某才对其怀孕的情况予以告知。

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现单位是否应当给付孕妇享有的相应待遇。

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员额法官 王丛强:

第一,被告抗辩说入职时王某没有告知说我已经怀孕了,如果是怀孕,我们不会招工;第二,三月上旬还在原单位工作,未缴纳生育保险不是我单位责任,赔偿也不能由我单位承担,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他(被告)是同意赔偿的。

据王法官介绍,当天,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当庭都拒绝对此案进行调解。但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庭审结束后,法院又分别对双方多次进行约谈,通过释法明理等方式,最终,双方同意进行和解。

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员额法官 王丛强:

如果是按法律规定现查明的事实,先期的判决可能劳动者仅能得到两、三万元,考虑到原告在生产期间多次做了被告的工作,最后被告知道自己的过错,不应当与孕妇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各项费用计算,最后赔偿了七万余元。

小编有话说:

在这里,小编也要多说几句,女性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按时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这将与你在怀孕生产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息息相关。同时,如果女性劳动者在孕期、哺乳期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法索要经济补偿金,如遇被单位辞退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依法索要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超过一年的部分不足一年按照半个月工资进行支付。

提示:本文所有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个人爱好分析,不作为任何投资依据,不承担法律责任。本站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