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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能马上走的理由(辞职能马上走的理由还不被扣工资)

发布时间:2022-07-04 14:53:51   作者:旧人陌兮   来源:网友整理   我要投稿

辞职能马上走的理由(辞职能马上走的理由还不被扣工资)

辞职能马上走的理由:

一般公司会要求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到一个月才能离职,如果是比较重要的员工,那还需要等到招到可代替的人才能放你走。立马就放走的员工,一般是无足轻重的员工。

说辞职的时候,是有一种不好意思的感觉,就来看看那些理由能让你立马离职吧!

1、父母生病需要照顾。

2、家里的孩子太小了,需要人照顾。

3、工作强度太大了,吃不消了,感觉身体很劳累。

4、亲戚开店,叫我过去帮忙。

5、要回老家结婚,就不回这个城市工作了。

6、女朋友已经怀孕了,要回去照顾。

7、老公,不让在这家公司工作了。

8、创业

9、工资太低,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了

10、世界那么大,想出去看看。

11、回家待产。

一声不吭辞职的人都是聪明人:

在公司里会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经常将离职的人挂在嘴边的人,一般是不会离职的。相反是那么不说离职的人,以知道他离职的时候,人家都已经走了。

一般来说一声不吭就离职的人,是很有能力的人,他们对未来是很有信心的。

在公司里面经常说要离职的人,不是他们不想辞职,而是辞职之后不知道要去哪里,就算是换一家单位,工资也不会高,这类人本身就是迷茫的。

有能力的,有想法的员工,如果真的是受到了委屈或者是待遇不高,那他辞职就会很干脆,遇不到赏识自己的人,那还不如干脆离职。

如果你的能力是很超群的,但是在单位得不到赏识,或者是待遇低,那就对自己狠一点,这也并不是什么坏事,离职之后,或许会迎来一个新的开始。


你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工作十余年,看到过很多公司以“急辞工”的名义扣没有提前30天离职员工的离职工资,扣除的比例也各有不同,但很少看到有扣一个月工资的。

离职时如果上个月工资没发,那未发的工资总共就是有1个月工资,再加上当月出勤的工资;离职时如果上个月工资已经发了,那么未发的就知道当月的出勤工资。

如果当天辞职当天走,扣一个月工资的话,如果是后面的情况,那员工的离职工资还不够扣,反过来要倒欠公司工资。明显这就是不正常的,更别说合法了,公司这样做肯定不合法!

只要正常付出劳动的工作时间,公司必须支付劳动报酬

正常我们上班出勤的工资,公司必须要正常支付工资,除了社保、个税等合法的代扣代缴项目外,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的工资。如果要扣,必须要与员工协商,且征得员工的同意才行。

公司说,员工急辞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怎么办?

首先,员工急辞工有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肯定不是公司口头说说的,得要有证据证明。其次,即便员工这样辞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也不能直接从员工的离职工资当中扣除。

如果公司认为员工要赔偿,但员工不同意从离职工资中扣除的话,那么公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要求员工赔偿,而不能强行扣除,否则就属于克扣工资。

再者,就算公司认为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也要符合一下证据:

1、公司必须要证明这个损失是员工造成的;

2、公司必须要证明员工是百分百承担这个损失,还是只需要承担一部分比例;

3、具体损失多少金额,不是公司说了算,如果争议,必须要通过第三方公正评估机构来认定。

如果当天辞职当天要走,公司说要扣一个月底薪,我们该怎么办?

在这里先说一下,我们尽量按照规定提前30天提出辞职,当天就要走,的确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即便是一线工人,也需要进行交接,如果直接走了,那么公司短时间内找不到交接的人,造成对完成工作产生影响。

一、如果你不想去劳动仲裁这么麻烦,又想急着走,为了不影响辞职后的下一份工作或其他事情,那么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一下,看能否扣少点。

二、如果你与时间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直接和公司提出不同意扣,如果公司强行扣或者不发放离职工资,那么直接带上劳动合同、以往工资发放记录、你辞职的记录等等去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属于终局裁决情形,公司无法继续起诉,所以一般60天左右就可以解决。

总的来说,无论你是急辞工、自动离职,是否真正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公司都不能无故克扣你离职工资。当然,如果真的给公司造成损失了,公司可以起诉你,要求你赔偿,这个责任也是躲不掉的,如果是大公司无所谓还好,如果碰到钻牛角尖的小公司老板,真的会去起诉,虽然结果不一定,但对自己多少会有点影响,所以尽量以协商为主吧!以上回答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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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去试试不试怎么知道,我的结果是尝试了但是失败了,证明我努力过了,千万不要一时气愤做出违法的事情,作为过来人跟你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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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自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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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朋友当天辞工当天走,这种做法不合适。

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应的交接,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你朋友当天辞工当天走肯定违法,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都应该按照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预留相应的交接时间。

其次,厂里扣一个月底薪,是否合理合法要分以下几种情况讨论:

第一,你朋友在试用期,没有按法定时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一般只需要承担三天的违约金,扣除三天的工资,工厂扣一个月的底薪违法;

第二,你朋友是正式员工,已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工厂也按法律规定购买了社保。这种情况工厂扣一个月底薪合理合法,你朋友没有尽到提前三十天通知工厂的义务,就应该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一个月底薪的代价;

第三,你朋友是正式员工,但工厂没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法律规定的社保。你朋友当天辞工当天走违法,但工厂违法的情况更严重。这样的话,可以与工厂谈判,尽量让工厂少扣工资,如果工厂强行扣一个月底薪,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厂不守法给你朋友带来的损失。

最后想说,走法律途径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流程比较复杂,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尽可能与工厂协商,做到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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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情况的,首先要确定你朋友是否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因为从劳动法支持的是:劳动者正式期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需要办理相应的交接工作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离职,这时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也就是说在职的话是需要提前申请办理交接的,不能说走就走,如果要走扣一个月工资是正常的,如果对工厂造成损失,有可能还需要赔偿的,所以任何时候都要好聚好散,这样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说不定给你办理个辞退,还能领失业金呢。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工厂是必须要支付工资的,同样劳动法规定超过一个月用工是需要工厂签订合同的(大部分都没有执行),所以扣钱是不合理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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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同都会写清楚,要辞职要提前多少时间。要不然人家工厂怎么招人啊?没有时间!但是我单位的员工一般都是旷工等着单位开除,然后领取失业保险的。除非本来就是新员工,员工还没有工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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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上海好,基本没有克扣工资的,辞职也不会少你一分的钱,因为劳动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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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裁员,却把责任都归结到员工。三星公司还补发几个月工资。外资做到比国内还好,整天看到爱国,是爱美国,还是爱日本。市场不景气?根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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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合同,懂么?公司炒人需要赔钱,员工炒老板也要赔钱,这才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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