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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前男友还睡我(分手后前男友还和我睡)

发布时间:2022-05-19 17:26:16   作者:简单的爱   来源:互联网   我要投稿

分手了前男友还睡我(分手后前男友还和我睡)

分手了前男友还睡我是什么意思,变了心的感情就像食之无味的鸡肋,情侣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分手以后还经常上床就是不正常的事情了,以下是分手了前男友还睡我是什么意思的参考。

分手了前男友还睡我是什么意思1

王小波在某个小说中写“女知青发生关 系时”,用了“发生伟大友谊”来代替。所以你男友和你分手之后还想跟你上床,你可以当做继续“发生伟大的友谊”。呵呵还可以用朋友关系来解释。

至于你的前任分手还想睡你,我想可能只有两种解释,要不他上头寂寞,要不然就是下面寂寞,除此之外很难找出第三种答案。

男生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复杂,他们是思维很简单的生物。

上头寂寞,那就是他的脑子寂寞,他的心里寂寞。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是余情未了。但我觉得所谓的余情未了,说白了也是心里寂寞。

他可能是和你分手后,一时适应不过来,感情上处于空虚寂寞,然后与你藕断丝连,聊着聊着分手前那份感情又出来了,于是就上床来解释感情了。

下头寂寞,很简单,那就是他的裸的望。

和你分手后,他的生理需要得不到及时解决,所以只好找你咯。而且,他也知道,凭着和你之前的感情,你是愿意和他上床的,而且和你上床是可以免费的。

还有,和你上床总比和别的什么女人上床要安全得多。如此,何乐而不为?

其实,这类事情,在很多刚分手的情侣当中,都会存在。不过,各自对于分手后还继续上床的看法态度和目的,可能各不相同而已。

所以,你可以将这种事情看成纯属正常。

当然,你看做不正常也可以,但是,既然看做不正常,你为何还要去配合他上床呢?

所以说,既然你情我愿的东西,就没有什么想不明白的。

很多女生可能会认为,前任还来睡我是不是还爱着我,不可否认,你们的分手还没有得绝症,最起码他还有睡你的冲动。

如果某一天,她真的不睡你了,那才是最可怕的,你连最起码的勾起男人的都没有了。

但是这并不代表男人还爱着你,你只是表面的吸引还没有完全丧失而已。

要知道,如果一个男人如果真的是想回心转意,他一定会拿出诚意,而不是纠缠捆绑,嘴上说着些花言巧语欺骗你。

知道他的想法就好办了:

如果你希望不想跟前任有任何瓜葛,从你以后的感情发展的角度来说,我建议你还是及早杜绝这一类事情,不然可能后患无穷。

如果你也寂寞的话,并且并不介意前任睡你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如果你想复合,但是前任还想睡你的话,那你需要考虑考虑了,这里是需要技巧的,怎么睡可以把前任睡回来?

首先,要普及一下什么是可得性,可得性跟吸引是成反比的,你的可得性越高,你的吸引力反而越差,可得性越低,吸引力就越高。

就像你买一件商品一样,贵反而你会很珍惜,如果很便宜可能就不会珍惜。

如果你很容易就让前任睡到的话,那基本你没什么价值,他也没付出什么,这会造成,你在他心目中形成很好睡的假象。

这样不但没有复合的可能而且他找到新欢会立马抛弃你。

因此在睡这件事上,不要答应的太快,但不要明显的拒绝,因为你严厉拒绝的话他可能不会再来找你。

你可以适当的找些借口,比如身体不舒服之类的,改天之类的。

其次,你要明白吸引的本质是什么??

吸引的本质是价值交换,你身上有没有吸引他的价值,回想一下他刚追求时你是什么样子,现在是什么样子。

而改变是再次吸引的前提,你要弄明白为什么他可以睡你,但是不会跟你复合呢?

也许是你生活习惯有问题,也许是你太作了,也许是你太没有主见了。

这里我无法判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分析你们每一次闹矛盾节点是因为什么。

最后,挽回是一个过程。

挽回是一个流动的过程,是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博弈的过程,当你正面影响足够多的时候,慢慢也就是重新吸引他的时候。

这种事情我也亲身经历过,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姑娘追求过我,但是当时在我看来,她很普通,没什么吸引人的点。

但是我对她感觉因为一些事情渐渐地发生了变化,之后她去国外交换留学,甚至实习的时候去知名报业去实习,在我看来她整个价值是不断的在提升,她给我的感觉也不一样了,渐渐地我开始没那么讨厌她了。

说实话,我都不太敢相信,我会喜欢上曾经我讨厌的那个人。

感情是不断流动的,而且感情也是能通过你的改变而产生改变的,当你把每一个负面影响变成正面影响之后,你的吸引力会不断提升。

那重新吸引前任也不是没有可能,最重要的是你要相信挽回的`可能性。

分手了前男友还睡我是什么意思2

分手后,为何还跟前任发生 关系,听他们的现实说法

有的人说对于前任应该做到:不贱,不见!彼此最好是相忘于江湖。而有的人和前任分手后却藕断丝连,不清不楚。

不知道有多少人分手后,以朋友的身份,做着情侣该做的事情。有的人分手后,还选择偶尔与对方在一起,并且发生了关系,但是问起两人的身份,他们不承认是男女朋友关系。

有的人说,还偶尔与前任在一起,是彼此都放不下,但是又不想破镜重圆,觉得两人不合适,在一起很受伤,所以分手后只能保持着暧昧的关系。

那么今天的话题是,分手后,还和前任发生 关系,为了什么?我采访了数名男女,听他们的现实说法。

@小猪猪28岁,分手半年,偶尔在一起和男友分手的时候,彼此都说了很多的狠话,以为大家就这样分了,可是分手后,前男友还来找我。看个电影,吃个饭什么的,处着处着,就滚了床单。

但是他不愿意复合,我也不想,彼此就这样处着吧。是男女朋友的时候,经常吵架,现在这一层简单的关系,彼此再也不争吵,偶尔见面,偶尔在一起,虽然这样做不好,但是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丝放不下。

我知道,他找我更多的是为了发生 关系,但是我还一直眷恋这样的状态,直到我找到新男友,就会断掉这层关系吧。

@大格局26岁,分手一个月,我们也偶尔在一起我想和女朋友复合,真心想,当初是我先背叛她的,事后觉得很是后悔,我一直去找她,偶尔发生 关系,但是她却再也不愿意做我女朋友了。

我就是希望她能回头,所以就甘愿和她保持这样一层关系,只要她一天没有找到男朋友,我就一直这样等着他,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窝囊,忘不了一个人,或许就是这样吧。

@小世界27岁,分手一年,我们两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所以...和前女友是因为双方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她父母觉得我条件不够好,我和前女友就这样活活被拆散了,我们做不成情人就做朋友吧,偶尔见见面,感受短暂的。

我知道我们早晚都会分开,不再保持这一次肉体关系,日子过一天算一天吧,唯有时间和新欢才能让我忘记旧爱,大家都没有找到新欢之前,这种相处方式也不错,也不伤害到谁。

@强者24岁,分手三个月,前女友一直不能忘记我,之后就你情我愿前女友很是任性,一言不合就说分手,在一次她说分手后,我毅然决然的答应了。但是分手后半个月她就后悔了,给我打各种电话,各种道歉,我都没有回她,我对她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

我不接她的电话,她直接来我家里找了我,出于礼貌我让她进来家里坐坐,因为分手了,聊天都是客客气气的,那天聊了很晚她都不愿意走,她说想和我吃完宵夜了再走,于是我喊了份外卖,一起喝了点酒。

喝完酒她说她走不动了,想住一个晚上,还说冷叫我抱着睡,结果一抱就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我们就只有停留在这一层关系中。不是情侣像是情侣。

@征服世界29岁,分手4年,我们彼此都没有忘记过一场同学聚会,我遇见了初恋,那是我高中的同学,我们相爱6年,高中两年,大学四年,这期间我们都没有发生过关系。

因为大学是异地,工作后也是异地,我们双方都坚持不下去了,最终分手了。那晚聚会,我们都喝多了,她坐在我旁边哭了起来,我的心也被扎了一下。那晚,她开口叫我留下来陪伴她,她很坦白很主动的说:想跟我做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弥补她的缺憾。

从那以后,我们就一直这样保持着联系,但是我想和她复合,她一直都不答应,就这样吧。

情侣之间既然分了手,特别是作为女孩子,大多数人都会桥归桥,路归路,大路通天各走一边的。否则,要是不清不楚,再藕断丝连,狗扯羊肠不断,岂不要落个瓜田李下的嫌疑,对自己的名声也不好。

特别是对一些有理智,有人格,有尊严,有品位的清白女生来说,既然要断,就会快刀斩乱麻的斩断一切情丝,与对方撇清一切关系,绝不含糊的与对方的做一个告别。就连走在路上遇见对方,躲对方就像躲瘟神一样,深怕再玷污了自己的清白,这才有个正经女孩的模样。

要是像楼主所提,为什么部分女生分手后仍然与前男朋友保持朋友关系,这种现象毕竟是少之又少的极少数,无非第一种人是谈恋爱秘密进行的,别人不知道他们过去是情侣关系。第二种人就是余情未了,与前男友做所谓的 \" 朋友 \" 罢了。

第一种女孩,性格活泼,心胸豁达,由于她和对方谈恋爱,就像地下工作者一样,是秘密进行的,别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曾经是情侣,纯属性格不合或者是遭到家人的反对,没有造成任何伤害,而且留下的印象不错,又非常理智分手。

要是这个男生也是个心胸豁达,品行上佳,做事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形象不猥琐。命中注定不能做情侣,又没撕破脸,女生把他当做普通朋友交往,只要问心无愧,不做龌龊事,这是很正常的男女朋友交往。

再说余情未了的女孩,不是分手后悔了或者是心有不甘,就是因为这个男生还有利用的价值。前者就会黏住这位男生,那怕不惜降低人格也要和他做男女朋友。心有不甘的后者,就会你玩你的,我玩你我的,把这个前男友当做朋友是实际上是把他当成了备胎。可以说二者都是把这个所谓的 “ 朋友 “ , 当成了饥渴时的备餐。

像这种前男友,要是能答应和分手的前女友继续做朋友的话,可以说在生活上是随随便便,极不严谨的人。对送上门的菜,不吃白不吃,反正不用负责任,也不用花代价,这简直是梦寐以求,就如同天上掉馅饼一样的好事,他绝对会笑纳的。

总之,一种米是养百种人的,只要在这个地球上有人类存在,就不可避免要发生离奇古怪的事情。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人类,见怪不怪,都是很正常的。

很多人,分手了之后还是会对前任恋恋不舍,还是很想去找他,可是到底该不该跟前任联系呢?

如果是一个男人提出了分手,那么真的是他不爱你了。千万别相信他说什么经济不稳定,给不了你幸福才分手。如果他给不了你幸福,那么他也同样给不了别的女人幸福。如果在此之后你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了,那么就能证实这个谎言。所以,当男人不爱的时候,女人做什么都无济于事的。更别想着去联系前任,重新培养感情了。你的打扰只会让他更加看轻你。他对你更加不会有重新在一起的念头。如果前任已经有现任了,就更别想着去联系前任了,介于他人感情的女人实在不可爱了。

如果是一个女人提出分手,她可能是不爱你了,也可能是她还爱着你,但你做了什么让她伤心的事,她选择了放弃你。或者她矫情了,故意和你闹分手。

女人不爱了也是绝情的,所以如果你的前任对你已经厌恶了,就别再去联系她,让她烦恼了。走得果断些还能让她觉得你潇洒坦荡。

如果你的前任还是单身,甚至处于低谷,那么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你的关心可能会给她带来温暖,感情也可能会重温。但是如果她已经有了另一半,还过得很幸福,就别再搅和到里面让人厌烦。

从分手的那一天起,情侣们就应该明白已经回不去了。既然是错的人,就别再浪费时间,还是不要去打扰地为好。欢迎大家发表不同看法。

朋友只是存在了解你,可以不用删除

❤️

这样子应该是再看看吧,如果你发展的达到她的预期你仍然会是她的选择之一吧。

再者觉得你们之间也许做恋人不太合适,至少觉得你并不坏所以做朋友还是可以的。

这个要分人了,有些人的理念就是这样的,没有必要把关系弄那么僵那么绝对。

毕竟两个人能在千千万万人之中相识还有过那么一段还是有缘分的,朋友还是一个不错的定位,但是你没有该变成她想要的样子之前就只是限于朋友吧,所以别跑偏了。

可能还是想要拉开空间再彼此静一静,说不定空间有了美也再次回来了,有些人还是觉得离自己想要结婚的日期尚有时日吧,所以并不着急怎么样。

这时候就去改变自己吧,如果真的喜欢她的话。如果一直没有任何改变,不管是经济上对她的关心程度上还有你自身的魅力上没有提升的话,她应该还是观望中,除非她能有什么改变吧。

两性关系的本质还是利益交织,是综合实力的平衡状态。

我觉得没有什么对与错,正如前女友所说每个人的要求不一样对生活的期盼不一样,她想要的生活你给不了,那么她会在恋爱期间对你进行一个评价,是绝对不会复合还是再看看还是再对你进行考验,这个你要心中有数才能见招拆招。

女生还是善变的属于情绪化的一类,你要增加男性魅力增强个人光环,去主动引领她,这样她才不那么累。

当然也可能只是说说还做朋友而已,最后在朋友列表里变成彼此不再联系的所谓“朋友”。

这要看你还想不想再追回来,总之还是朋友不管真假什么甚至还保有联系方式也都还有机会,看你怎么再次做出选择了,毕竟分过手的大家都有再权衡的权利,看你有没有还是那么喜欢。

可能因为还没放下他吧

这种情况,大多数是女生心胸开阔重感情,相处久了大家性格相互了解,为什么要失去一个这么懂自己的朋友呢? 不要怀疑女生是否还爱前任,她如果还爱前任,或者前任人品不好,这个女生是会把前任拉黑的。

这个我太有发言权了。我就是那种。来者就不拒。睡完再说。5年交了5个女朋友。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年纪大的。因为年纪大了,特别懂事,而且还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出去吃饭看电影,逛街基本和年龄大的女生都是AA制。我操,和学生谈恋爱,能把我气个半死。和学生谈恋爱,我自己都变成小朋友思想了。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女友和我分手。然后我连回都没回。直接把删了。谁知道过半个月又回来加我。说不分手。我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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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原来的味道

在被迫与前男友发生性关系后的第210天,薛女士收到了警方的立案告知书。

“事发当天我就报案了,因为和他是前男女朋友关系,加上还有经济纠纷,直到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后警方才立案。目前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赔偿,只想让他得到法律制裁,可他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薛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8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处了解到,薛女士的前男友李某曾因涉另一桩案件被取保候审一年,目前该案仍未宣判,而此次案正发生在取保候审期间。薛女士代理律师表示,这类案件严重侵害妇女“性自主权”,社会危险性较大,在有被害人明确指认行为人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立即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或其他强制措施,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故意实施新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决定逮捕。

关于李某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一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了逮捕等进展则会向当事人告知,至于为何当事人没有收到李某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通知,对方表示“因为现在还在调查中”。

▲薛女士和李某

确定恋爱关系后才知男方已婚

期间曾给女方公司入资200万

今年31岁的薛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她和李某在十多年前曾见过一面,近两年才开始熟悉,随后在2020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直到确定关系后,薛女士才知道李某已婚,薛女士曾因此质问李某,“等我发现后,他告诉我在处理离婚事宜,一直和妻子分居两地。”薛女士坦言,她当时以为李某会处理好家庭的事情。

与此同时,薛女士济南的传媒公司也在扩大经营。2020年7月,李某对薛女士的公司入资。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显示,薛女士及其公司有资金150万元,负责公司运营,占项目股份分红60%,李某向薛女士及其公司投资200万元,占项目股份分红40%,合作期限从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


▲李某曾在2020年7月给薛女士公司入资200万元,以上为合同

两个人的感情矛盾发生在3个月后,薛女士沟通后才意识到李某并没有打算离婚,于是在2020年10月15日提出分手,向其发送短信称“回去清算清算吧,咱俩完了”,并把李某微信删除。“提出分手的那几天我正和朋友在外地,和李某分手是在线上说的,接着几天李某给我发消息,我都没有回复。”薛女士说,待她返回济南次日,也就是2020年10月18日,李某曾来到她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


▲2020年10月15日,薛女士向李某提出分手

“当天我很明确的提出分手,也会把投资分红退还,规划在几个月内分批退还给他。但是他让我立刻把他投资的钱全部给他,以此威胁我跟他发生性关系,我不愿意,可是我没有办法,我不能立刻把钱都给他,如果那样公司会资金链断裂倒闭,他还说要去告我。”薛女士称在被威胁发生性关系后,她按照李某的要求补签了自己的名字在协议上,李某却表示不还款就会一直纠缠她,薛女士便告诉李某,她认识了一个喜欢的男生,并让李某不要再纠缠她。

据薛女士表示,李某听到后曾来抢夺她的手机,试图查找到这个男生的相关信息,两人在争执期间曾将薛女士的手机屏幕损毁,并在当天下午薛女士去维修了手机。据薛女士出具付款账单显示,她曾在2020年10月18日19时给一家名为“潮品数码”的商家付款300元。

但是薛女士却并没有对以上情况报警,记者询问原因,她表示有想过报警,但是不确定是否违法。“我说了不愿意,但是听到他要起诉我让我立刻归还投资款,我确实没有反抗。我当时还有一个顾忌,就是担心我喜欢的男生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薛女士称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开始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问题,便修改了住所的大门密码,并告诉了朋友她的境况,据聊天记录显示,薛女士的朋友在19日凌晨询问薛女士是否安全到家,薛女士称“在电梯,安全”。

▲薛女士和李某

被侵犯当天报警

7个月后警方才立案

可是纠缠并没有结束。次日,也就是2020年10月19日,薛女士在家中遭到了侵犯,与18日不同的是,薛女士称她遭遇了暴力手段,并在极力反抗了李某的侵犯行为未果后报警。

薛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上午9时许,她正在卧室睡觉,隐约听见有人敲门,她没有动身。9点40分左右,她突然看见一个人影出现在她眼前,抢走她的手机去了客厅。“当时我睡得迷迷糊糊,脑中在反应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莫非把我们家门撬开了?”等薛女士反应过来闯入房间的正是李某时,李某又再次返回到卧室,把她从卧室床上拖到卧室与客厅之间的走廊,掐住她的脖子。

薛女士表示之后她起码遭到了三次侵犯,“期间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床上,他侵犯我的时候,我用手狠狠抓李某的手以及肋骨部位,将他推开过,还咬过他。他还拿着手机对着我拍照,想用裸照来威胁我,我经历了生不如死的一段时间,描述不出当时内心的绝望和无助。”薛女士称,最后她趁李某去厕所的间隙,跑到客厅看到手机拨打110报警。

在报警后,薛女士曾对他们之间的对话录音,据录音显示,一名男性表示“我就想问问这么闹有意思吗,咱俩非得撕破脸了是吧,你弄了我这么长时间,我今天过来找你,你给我弄这个,昨天干嘛了”,随后女性问“我家门是锁着的,你怎么进来的?”,男性回答称“我有钥匙”,女性称“我睡得迷迷糊糊的,你把我从床上拽下去,掐我脖子抓我头发……”。薛女士表示录音中的男性为李某,随后她录音被一通来电中断。

▲薛女士曾收到警方立案短信

随后李某被警方带走。10月23日,薛女士曾收到警方短信,称李某案已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办案单位为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龙洞派出所。然而,2020年10月27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向薛女士送达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却称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他们有提过给我一些经济补偿,20万元,我没有接受,我只想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再加上他起诉我归还入资钱款,我们之间有经济纠纷。”薛女士称。

▲李某一案立案告知书

此后,薛女士先后向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济南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最终均维持原决定。最后薛女士向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在今年5月18日,薛女士终于收到了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的立案告知书,称“李某一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男方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案

女方质疑其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薛女士表示,李某目前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并在发生案时,李某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另据一份编号为肃检一部询(2021)2号文件显示,薛女士曾因李某等3人涉嫌非法采矿一案,在2021年6月7日曾接受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询问。

▲检察院就李某涉嫌非法采矿案件曾询问薛女士

针对上述情况,8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处了解到,李某涉嫌非法采矿一案目前还未宣判,李某确实被取保候审一年,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但是由于涉案人员中有一人的情况警方仍在侦办,所以该案还未宣判,李某取保候审的时限也因此被延长。

对于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案一事,薛女士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因此,其代理律师认为,此类案件严重侵害妇女“性自主权”,社会危险性较大,在有被害人明确指认行为人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立即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或其他强制措施。

其次,薛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其中包含故意实施新的犯罪。

▲薛女士提供给警方的接受证据材料清单

“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的本意,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悔罪,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其社会危险性极大,且不珍惜取保候审的机会。司法机关对于这类有严重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决定逮捕。”上述代理律师称。

关于李某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因为案件现在正在侦办,具体的情况还没法向媒体告知。”8月26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一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了逮捕等进展则会向当事人告知,至于为何当事人没有收到李某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通知,对方表示“因为现在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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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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