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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老板开黑网吧被判非法经营罪

时间:2012-10-09 14:24:4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个案例:

卢某曾经是金堂县一个普通网吧的老板,但因没有办相关证照,他被法院判非法经营罪,现在的身份是缓刑服刑犯。

一次统计:

据金堂法院统计,该院最近几月已接连判处了10余起黑网吧牵涉的刑事案件,这些黑网吧老板因没办相关证照开网吧,被判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

谢艳梅 成都商报记者 李凌鹏

开黑网吧

一审被判拘役4个月

卢某是金堂县的一个农民,他的网吧老板生涯开始于2011年8月,当时他在没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在玉凤镇一家药店的房子里开起了网吧,按每小时2元收上网费。由于没办相关执照,他经营起来“百无禁忌”,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可以在上学期间来上网。

今年6月,当地公安和工商部门展开针对黑网吧的联合执法。6月14日,卢某被挡获,其黑网吧随即被一锅端。之后,金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卢某提起公诉。上月,金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卢某于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未依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开设网吧,卢某开黑网吧营业额达到6万余元。为此,金堂法院一审判决卢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2万。

一个县内

已有10余人因此获刑

卢某的情况并非个案。昨日,据金堂法院统计,最近几个月已接连判处了在金堂境内开办黑网吧的老板达10多个。由于涉案金额不是很大,涉案老板都获得缓刑,涉案电脑都被判处没收。

金堂检察院检察官谢艳梅称,网吧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办证照直接经营,经营数额再超过相关规定等,就触犯了非法经营罪。检察官提醒,要开网吧,应先办好相关证照,再开始营业,以免违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新闻链接■

非法经营罪 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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