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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纳税人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2-07 18:33:47   作者:南巷清风   来源:网友上传   我要投稿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3月1日开始,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并且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根据公告,2022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其中,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公告明确,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根据公告,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自行办理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汇算在确保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一些服务举措。其中,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将2022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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