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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综合在线直播 频道介绍

贯彻党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广播影视创作;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三)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五)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六)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七)领导白城人民广播电台、白城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重要文件起草和调研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开发工作;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收集、研究国内外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动态;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协调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宣传管理科。

拟订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具体指导白城人民广播电台和白城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研究、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工作;指导、管理广播电视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稿件)创优及宣传工作经验交流。

拟订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拟订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监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内容。

(三)电影管理科。

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和市场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电影档案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指导全市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

(四)科技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组织拟订农村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审核报批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台站、信息传输网络的设立、扩建、撤销及广播电视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管理;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五)行政管理科。

负责局系统的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广电系统基本建设的规划和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办公楼的维护管理,取暖、水、电供应及设施维护,庭院的绿化美化;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的制度、规定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提供安全保障。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制定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