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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教育局出台“五项规定”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15-03-14 10:22:47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整理   我要投稿

阳泉市教育局近期出台了“五项规定”,从班容量、学生流动、编班等五方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五项规定”即,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左右,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55人;高一新生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超过55人。今年小学报名条件明确规定为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符合条件的将严格按照要求禁止报名上学。

严格控制学生无序流动。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新生名单公布后,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一人一籍、人随籍走、人籍一致”规定,学校未经县(区)教育局批准不得接受外县(区)学生;县(区)教育局不得将初中毕业生学籍档案调出本市。

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严格执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随机选择任教班级的政策。中途转入的学生和复学的学生进班前也要采用教师随机抽签的办法决定班级。同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特长班、重点班、快慢班,或以上述名义私自招收学生,不得以特长生、辅导班名义组织辅导补课。

严格落实以县(区)为主的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体制。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担负起本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域,妥善解决好招生入学、超班容量等问题。

严格落实指标生政策,加大对薄弱初中学校扶持力度。各县(区)教育局必须明确指标生政策享受范围及标准,凡不在县(区)教育局下发的初一新生招生名单之内,或者初中阶段转学或复学到下一个年级的学生,均不得享受指标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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