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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影视IPO:成本不断上升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发布时间:2014-08-13 20:42:55   作者:管理员   来源:直播好站网   我要投稿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电视剧、电视专题、电视动画的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影视、报刊、广播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广告,影视投资,个人经纪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

影视剧制作行业是创业行业,专业的创作人员往往决定影视剧质量的关键因素,然而,近年来公司影视剧发展迅速,产能显著扩张,现有专业人员数量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专业人才短缺成为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另外,公司高速扩张过程中,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201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33%,2013年下降到11%,这让公司发展前景蒙上阴影.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已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按顺序披露.

一、市场和经营的风险

(一)成本不断上升导致盈利下降的风险

电视剧制作与发行业务方面,电视剧制作成本面临大幅增长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电视剧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制作公司着力打造精品电视剧,优质剧本价格日益攀升;拍摄器材设备、布景日渐采用行业先进产品,摄制成本上升;拍摄质量、后期制作精益求精,拍摄周期延长,费用增高;2、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报酬大幅增长.如果电视剧产品的价格不能同步上涨以抵销成本上升的压力,电视剧业务的盈利将面临下降的风险.影城经营业务方面,新建影城租金提高,运营成本相应增长.如果公司影城的观影人次、平均票价不能相应上升,公司影城经营业务的盈利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报告期电视剧关联销售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视剧版权的销售收入及影城的经营收入.其中,电视剧版权销售包括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制品版权的销售,电视剧播映权销售收入占绝大部分.幸福蓝海电视剧版权销售客户为电视台、新媒体公司、版权经营商、音像出版社等,其中各电视台为发行人主要客户.报告期内,江苏广电及所属卫星频道和地面频道是幸福蓝海的重要客户,双方存在电视剧关联销售的情形.2013 年、2012 年及2011 年,江苏广电购买幸福蓝海电视剧支出分别为10,496.30万元、9,064.00 万元及4,920.00 万元,金额较大,占幸福蓝海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95%、13.77%及14.29%.

(三)影城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开业的投资影城 31 家,旗下影城覆盖江苏、四川、陕西、湖北、安徽、天津、山东等.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收入由2011 年的10,541.97 万元增长至2013 年的34,243.57 万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80.24%的影城业务快速扩张、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经营区域从江苏省内向全国拓展,对公司连锁影城的经营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

首先,各地政策环境、经济和文化发展、观众观影习惯均有较大的差异,公司业务区域跨度的延伸,对公司连锁影城的统一经营和规范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管理模式是否适应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都有待实践的考验.

其次,虽然公司已有跨区经营经验,但是公司仍缺乏其他地区、尤其是北上广深地区影城建设和经营的经验.

第三,公司新增影城采用新建和收购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影城建设和收购的成本都大幅增加,公司如何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保证影城的盈利水平,对公司影城的管理和销售能力也是一种挑战.所以,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将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无法应对业务扩张带来的挑战.

(四)发行人业务向电影制作执行制片拓展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从 2009 年开始涉足电影制作投资领域,2012 年进军电影制作执行制片业务,首部主投的电影《白日焰火》获得柏林电影节最佳影片奖(即"金熊奖").但与该领域领先公司相比,公司仍缺少运作大制作影片的经验,公司在这一领域品牌美誉度和票房号召力均较弱,该项业务的发展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精神文明更加繁荣,居民对电视剧、电影等文化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同时由于文化行业的进入门槛并不高,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社会资本不断涌向文化产业生产领域,近年来,文化产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1、电视剧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电视剧制作机构数量众多,单体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充分.2013 年度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有6,175 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有137 家.2011 年至2013 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总量分别为14,942 集、17,703集和15,770 集;获得发行许可证数量排名前十的机构产量占比为12.66%、17.03%和17.86%.以上数据显示行业集中度较低.

从电视剧的市场需求来看,电视剧的主要采购方为各电视台,但是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且不可无限扩充的.2010 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卫视综合频道电视剧编播管理的通知》限定了电视剧每天播出时间总量和播出总集数,同时,电视剧的主要采购市场——卫视采购市场频道数量相对稳定.因此,电视剧存在播出容量的天花板.虽然,由于大量制作能力良莠不齐的中小型制作机构的涌现,导致电视剧市场的整体供需状况"供大于求",但是,随着观众对电视剧产品的观赏水平日趋提高,电视台对电视剧的制作质量要求进一步提升,精品电视剧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部分有实力的电视台重金打造"独播剧".

面对这种市场形势的变化,一批发展较早、行业资源丰富、制作能力较强的制作机构迅速成长,抢占独播剧、精品剧市场.随着电视剧市场、尤其是精品电视剧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激烈,公司若无法迅速做大做强,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将无法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2、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近年来,随着居民观影习惯逐步建立、国家加大对影城建设的扶持与鼓励力度,各地影城数量迅速扩大、影城规模迅速扩张,局部地区已经趋于饱和.据广电总局发布的数据统计:2013 年全国新增银幕5,077 块,增速38.70%,超过当年的观影人次和票房的增速.银幕数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单银幕票房产出出现下降,同时影城经营管理人才供给不足、市场饱和趋势日趋显现,影城经营的风险逐渐显现.

(六)影视剧产品的销售风险

影视剧产品是文化消费品,与物质消费品不同,没有检测产品质量优劣的客观判断标准,主要依据观众的情感体验和主观感受来评价.因此,难以采用一套或若干个客观的指标、公式来事先判断一部作品的题材、剧本、拍摄技巧、角色表现是否符合观众的喜好、迎合市场的要求.如果公司在题材、质量控制等方面把握不好,不能很好地理解并满足观众的观看需求,公司的影视剧产品可能面临销售风险.

(七)新媒体播出平台引致的风险

随着"三网融合"和互联网播放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影视剧内容作为一种新的观看方式,在居民生活中已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 年底,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4.28 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约为69.34%.与2012 年相比,网络视频用户人数增长5,637 万人,增长率为15.16%.对于电视剧业务,新媒体市场正逐渐成为除电视台外电视剧的另一重要销售渠道.但新媒体作为新的播出平台,其资金状况、盈利能力是否能够持续承受迅速攀升的电视剧网络版权交易成本,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新媒体市场的繁荣状况无法持续,则会对电视剧的销售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随着未来网络技术变得更加先进,在线观看和网络下载的观影质量也将越来越高,公司的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将面临来自新媒体的竞争.

(八)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优质影片供给不足的风险

现阶段我国观众偏好大制作的商业影片及口碑好的优质影片,公司的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收入受到上游电影片源供应数量和质量的影响较大.2011 年至2013 年,票房前十名的影片占全国票房总收入之比均在30%以上,显示优质影片的持续稳定供应是决定院线和影城收益的重要因素.但是我国影片制作总体工业化水平较低,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影片数量较少,2013年度,我国生产的故事片达到638 部,但仅有35 部国产影片票房过亿.同时,目前我国进口影片数量也有限.由于电影属于创意产品,未来电影市场的优质影片供应情况较难预测,从而给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人才不足的风险

1、专业创作人才短缺的风险

影视剧制作行业是创意行业,专业的创作人员往往是决定影视剧质量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近年来公司影视剧业务发展迅速,产能显著扩张,现有专业人员数量不能完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对优秀主创人员的争夺十分激烈,公司现有优秀主创人员也可能面临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扩充相关专业创作人员的储备,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加盟,就会引致业务发展过程中专业人才不足的风险,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另外,近年来剧组核心人员的成本大幅上涨,若发行人未来不能持续为主创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可能引致相关人员及业务渠道流失的风险.

2、经营管理人才短缺的风险

影视剧制作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内部项目研发、项目管理、项目制作、项目发行等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影视剧项目全方位运作,并协调编剧、导演、演员、摄像、灯光、录音及后期制作部门共同配合.只有各个部门都发挥出最高效率,才能保证精品剧目的制作成功.在整个项目协调和组织管理过程中,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又尤为重要.但是,随着公司的业务扩张,公司存在经营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业务能力不全面的风险的影城建设业务投资规模大,分布区域分散,各地的投资环境及居民观影习惯均有很大差异,需要在影城建设选址、规划决策、设计施工、营运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面对公司业务的扩张趋势以及国内市场对人才争夺的激烈竞争,公司存在影城建设管理人员短缺、流失及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

(十)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

随着大制作电影、电视剧的逐步涌现,单片投资成本日趋提高,联合摄制因具有可以集合社会资金、分散投资风险,整合创作资源、集中市场优势的优点,越来越成为电影、电视剧拍摄的常见投资模式.在联合摄制中,通常主投方全权负责具体制作、拍摄及监督事宜,跟投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对摄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并按照约定比例分享投资收益.跟投方由于无法直接监控拍摄进度,会面临影视剧制作过程中的控制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在电视剧联合摄制中主要为主投方;在电影联合摄制中主要为跟投方.随着公司未来电视剧及电影业务投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对于部分优质电视剧和电影跟投机会,公司将作为跟投方参与联合摄制.由于具体执行工作由主投方控制,其专业判断和工作结果直接影响到该剧目能否取得成功,从而间接影响到公司作为跟投方参与联合摄制剧目的成功.

(十一)影城选址的风险

影城的建设区位是决定影城运营成果的关键性因素.在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 年1月21 日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大力推动下,国内影城建设大幅增加,2013 年新建影城970 家(根据艺恩咨询统计),新建银幕5,077 块(根据广电总局统计),平均每天新增银幕13.91 块,2011 年至2013 年国内新建银幕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77%.就目前的观影习惯来看,短期内部分地区影城建设已经偏向饱和,核心商业区的影城区位已很难获取,新兴商业区的影城区位呈现成本高、未来发展不确定、培育期较长的特点.由于影城具有投资回收期长、退出壁垒较高的特点,如果选址不当,新建影城的亏损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若竞争对手占据区域中有利的影城区位,将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对公司影城业务的拓展和扩张布局造成阻碍.

(十二)侵权盗版的风险

在现阶段,盗版音像制品因其价格低廉、获取便捷成为部分观众的选择.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反盗版维权成本高、执法难,使电影、电视剧的盗版现象屡禁不止,对电影、电视剧产业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目前,国家在立法、执法方面加强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技术防范手段上,积极进行数字技术化研究和数字标准化放映的升级与改造.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权的风险.

(十三)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著作权纠纷.但是,著作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是贯彻公司业务发展始终的重要工作,若未来发生著作权纠纷,将给公司带来仲裁、诉讼的风险,甚至给公司带来败诉赔偿的损失,影响公司行业形象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十四)影城物业租赁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除沭阳影城外,公司其他已开业投资影城物业均为租赁取得,未来新建影城也主要采用租赁形式.因此,本公司可能存在物业租赁的风险.本公司下属影城与相关物业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使用期多为15 年或以上.通常从开始选址至建设影城完成开业需要1-2 年时间,因此,影城物业租赁较难寻找替代物.对于区位较好的影城,在激烈的影城区位竞争环境下,存在物业方违约风险;租赁到期后,也存在合同不再续约或者商务条款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五)安全生产的风险

1、影视剧摄制安全生产的风险在影视剧摄制生产过程中,主要有两类风险:一是剧组拍摄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风险,主要包括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大型道具、制景等设备器材的损坏风险;二是胶片、拷贝等素材的丢失毁损风险.对于第一类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战争、打斗的拍摄场景中,事故发生会引发经济损失、阻碍剧组拍摄进程,若造成演职人员受伤或遇难将使公司承担赔偿义务,同时还存在更换受伤演职人员、暂停拍摄和返工的风险,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第二类安全事故,会造成公司商业机密泄露、重拍的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影城经营的安全生产风险从影城经营角度来看,安全生产主要体现在杜绝放映事故、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公共治安管理四个方面.虽然公司具备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但是若在影城运营中发生放映事故或危害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公共治安安全的突发事件,会引发公司的赔偿义务,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对公司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影视剧生产计划执行的风险

一部影视剧的完整拍摄过程,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从题材选取到剧本最终确定,需要公司各专业团队反复讨论确定;组建剧组时,影视剧相关主创人员,如导演、主演的选取、档期安排需要反复磋商;拍摄初期,剧组人员相互熟悉适应并良好配合也需要经过较长的磨合期.另外,在拍摄及后期制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若干不可控因素或不可抗力会导致生产计划不能按时或者完整执行,引致给公司影视剧投资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

(一)市场准入政策风险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是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目前国家对电视剧制作、进口、发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对外商从事影城投资也存在诸多限制.

1、电视剧行业根据 1997 年9 月1 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2004 年8 月20 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国家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另外,电视剧发行、播出和评奖前,应取得发行许可证.进口电视剧必须由广电总局指定的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电影行业根据 2002 年2 月1 日起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和2008 年11 月20 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地方电影管理体制的通知》的规定,广电总局为全国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准入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县、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各级广电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应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须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获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广电总局对其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实行隔年年检制度,地方各级广电局按照管理权限,对其颁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另外,电影片发行、放映,需要取得广电总局的公映许可证,进口电影必须由广电总局指定电影进口经营单位经营.根据2004 年1 月1 日起施行《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外商可以投资电影院,但不得设立独资电影院,不得组建电影院线公司".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二》,"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公司,在多个地点新建或改建多间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根据2005 年5 月8 日起施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电影片".国家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准入政策及行业监管是贯彻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始终的,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如果公司违反相关制度将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及市场禁入,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性.同时,国家对行业的政策壁垒使境外资本和境内其他行业公司不易进入该行业,能够保证境内成熟公司在一定期限内避免恶性竞争、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是,若今后国家放开行业监管政策,公司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境内外竞争对手的冲击,导致成本上升、盈利下降.

(二)内容监管政策风险

电视剧和电影是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尤其是电视剧以其覆盖面广、受众层次多的特点,决定着文艺导向的主要方向.我国对电视剧、电影均实行较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对于已经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和已经取得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作出责令修改、停止播出或者不得发行的决定.电视剧方面,2012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要求"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00 播出的电视剧,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弘扬社会正气,传播主流价值,引导审美趣味,防止出现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广电总局下发的《省级卫视电视剧播出管理意见》要求各省级上星卫视要加大现代题材剧的播出,同时严控穿越剧、宫斗剧,并扶持儿童、农村、少数民族等题材.

广电总局于2004 年4 月19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00 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需向总局专项报批".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1-1-56电影方面,根据2010 年2 月4 日施行的《广电总局关于改进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工作的通知》,"凡剧情主要内容和主要人物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和文化名人、敏感历史事件等方面的,省级广电部门须将电影剧本征得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备案"未来面临题材、内容由于不符合政策导向,导致剧本无法投拍立项、剧目制作完成后无法获得发行许可证、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剧目无法按照预期播出的风险.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若发生上述情况,需对该类原材料、产品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甚至会引致公司面临亏损的风险.

(三)销售的政策风险

1、电视剧的播出风险虽然新媒体作为电视剧播出平台的地位日渐显现,但是各电视台仍是电视剧采购的主要客户.电视台、尤其是卫星频道,是宣传思想的重要阵地,不仅具有娱乐属性,更具备新闻属性,肩负着引导舆论导向的作用.国家对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时间、性质均有严格的控制和规定.国家调控电视台对电视剧的播出量和播出时间,可能导致电视台电视剧采购需求的波动,进而给电视剧制作企业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电视台购买电视剧后,在播出平台免费播出,不向收视观众收取收看费用,而是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即获得"收视率".广告商通过向电视台支付广告播出费用,购买观众的注意力,即通过将广告投放到电视台,获得收视观众对广告的注意.电视台广告投放的方式主要是在电视剧、电视栏目的播放间隙插播广告,电视台获取广告收入的规模和能力,直接影响其购买电视剧的支付能力和购买偏好.

根据2012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部分电视台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收入来源于广告,上述政策的实施,将对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产生重大影响.面对电视剧日益攀升的价格,部分收入较弱的电视台将无力承受电视剧的成本压力,从而将调整电视剧的购买政策及支出预算,如退出卫视黄金档首轮上星剧目采购的角逐,转为购买价格较为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1-1-57便宜的二轮上星或者重播剧目.该种变化,将对电视剧的销售价格产生影响,降低电视剧制作公司的盈利水平.

2、电影分账比例变化风险公司的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主要来源于影片票房收入的分账收入,为了鼓励电影制作企业发展,广电总局2008 年12 月19 日及2011 年11 月29 日两次发布了针对电影票房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国产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电影院原则上不超过50%,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由于优质影片能够带来较多的票房,随着优秀影片制片方话语权增强,制片方分账比例提高将成为市场发展的一种趋势.虽然公司也拥有电影制作业务,但现阶段该业务规模远低于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规模.未来若电影制片方的分账比例提高,将压低公司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的盈利空间.

(四)产业支持政策持续性风险

2013 年11 月,中国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2012 年11 月,中国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2011 年10月,中国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上述文件,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继续推进国有传媒企业改革奠定了政策基础作为以影视剧制作为主业的国有控股文化企业,符合国家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在体制改革、税收优惠等方面享受了多项国家支持政策.但是,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发展空间将随之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五)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省委宣传部发幸福蓝海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1-1-58布的《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1 号)、《关于发布第二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29 号)、《关于发布江苏省2013 年第一批省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3]2 号),公司及报告期内子公司蓝海华谊、蓝海传媒、天地纵横、兆艺影视、盛世影视、影院发展公司、影业公司、蓝海亚细亚院线、广电动漫,自2009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公司子公司江宁影城、蓝海中天龙自转制注册之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2013 年度、2012 年度及2011 年度,发行人享有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为4,489.41万元、3,464.20 万元和2,562.83 万元,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分别为38.11%、33.64%和31.50%.2013 年度、2012 年度及2011 年,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336.17 万元、681.61万元和281.00 万元,政府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剔除所得税影响)10.48%、6.36%和2.59%.2013 年度、2012 年度及2011 年度,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两项优惠政策金额为5,825.58 万元、4,145.81 万元和2,843.83 万元,两项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比率(剔除所得税影响)为48.59%、40.00%及34.09%.上述税收优惠到期后,如果相关优惠政策不再延期或国家未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将大幅增加.2014 年4 月16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 号).其中《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在 2013 年末、2012 年末及2011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4,733.79 万元、25,348.86 万元及7,345.47 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59.47%、38.50%及21.33%.报告期末,发行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及应收账款无风险组合余额分别占应收账款余额的56.29%和14.96%.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3 年末、2012 年末及2011 年末,公司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之比分别为95.95%、92.79%及90.74%电视剧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系公司所处影视剧制作行业特点所致.

幸福蓝海影视IPO:成本不断上升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若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货增长过快的风险

2013 年末、2012 年末及2011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4,384.49 万元、21,681.06 万元及15,527.92 万元.报告期末较2012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增加12,703.43 万元,同比增长58.59%.2012 年末较2011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增加6,153.14 万元,同比增长39.63%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大力拓展新影视剧项目,不断投入新项目开发资金.随着公司近年大力拓展影视剧产能,不可避免产生存货增长过快、增加占用资金的风险.(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13 年度、2012 年度和201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59.26 万元、-13,382.65 万元和-2,160.20 万元,均为负数,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电视剧业务和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其中,电视剧行业具有现金投入与产出同一期间不均衡、后续现金流入普遍存在跨年度现象的特点;院线与影城经营业务由于公司近两年控股影城数量增多,导致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幸福蓝海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1-1-60净额均为负数,且缺口保持增长.由于公司特殊的影视行业经营模式,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拓展,未来依然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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